太皇太後轉身看向張嬤嬤:“依照《大明律》,犯盜竊罪該如何處罰?”
“回太皇太後的話,偷盜得財者,不分首從,皆應斬首示眾。”
張嬤嬤不輕不重的話回**在空曠的清寧宮,像平地響起的一聲驚雷。我拚命扶住雙腿,才沒有軟倒在地上。
腦海裏一邊想著對策,一邊期待著皇上能為我說兩句。可從始至終,他都保持著沉默。
我的心一點一點跌到穀底,被寒冰層層地包裹。
“不過……”張嬤嬤話鋒一轉,“萬貞兒竊的是物非財,無須問斬。隻消在後頸刺字,充作官妓即可。”
我跪在地上,指尖抖得厲害。
當初黃炳忠帶人氣勢洶洶地闖進我家,也曾說過這四個字。
過去的噩夢與現在的噩夢交疊,我仿佛看到了娘親。她站在雲裏,站在風中,帶著花香,帶著微笑。她衝我伸出一隻手來,摸了摸我的臉。
動作很輕,卻帶著安定人心的味道。
“貞兒,不要怕。一路行來諸多不易,你都堅持下來了,區區小事,又怎麽會把你難倒?你雖孤身一人,可你並非沒有倚仗。你的聰慧,你的學識,你八年來夜以繼日的苦修,就是你最大的倚仗。”
我的心慢慢地平複下來。
太皇太後聽了張嬤嬤所言,甚以為有理:“來人呐,將萬貞兒拖下去。”
我卻及時打斷了她:“且慢!”
太皇太後麵色不改,道:“哦?你有何話說?”
我大著膽子道:“張嬤嬤所言,皆是遵照《大明律》,於理於法,都挑不出錯兒。然而奴婢突然想起一事,事關奴婢一生命運,故而鬥膽,請太皇太後與皇上聽奴婢一敘。”
太皇太後起了興致,道:“你說。”
我謝過她的大恩,依照記憶娓娓道來:“永樂九年,刑部的官員向太宗爺麵奏了一起案件,說是有一位民眾,偷了一套《勸善書》,被判戍邊,並刺字懲戒。太宗爺便道,朕時常告誡你們,凡有案件,都要親自複審,一個不查,就會毀人一生。偷盜固然不對,但那人偷的是《勸善書》,證其一心向善,並非大奸大惡之徒,就免了他的戍邊之罪,再洗去身上的刺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