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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重婚罪?”婆婆微微一愣,隨即笑著反問:“徐珊,你知道什麽叫重婚罪嗎?”

徐珊狐疑地望著婆婆。

婆婆說:“你以為張巍出個軌就算重婚嗎?你想得太簡單了,張巍既沒跟那女人結婚登記,又沒有跟她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你說他重婚,根本就站不住腳,不信的話,你可以去谘詢專業的律師。”

徐珊一震。

其實她早就研究過法律,要想告張巍重婚罪,幾乎是不可能的。她隻不過想嚇唬嚇唬婆婆,誰知婆婆早已做足功課。

可見他們一家早已想好怎麽應對她。

見徐珊不吱聲,婆婆接著說:“以夫妻名義同居,指的男女雙方以夫妻相稱,周圍的人也認為二者是夫妻,顯然我家張巍和那女人不是這樣,兩人偷雞摸狗生怕別人發現還來不及,怎麽會這麽大張旗鼓?”

徐珊故意說:“沈娜懷孕了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婆婆盯著徐珊,一字一句地說:“就算沈娜肚子裏的孩子是張巍的,你依然無法告訴他重婚,隻要他沒去登記結婚,也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生下私生子又如何?重婚罪要是這麽容易判定,外麵怎麽會有那麽多人生下私生子而安然無恙呢?”

婆婆說的也是實情。

現實就是這麽殘忍,徐珊陷入沉思。

良久,徐珊衝著婆婆淡然一笑:“我還是那句話,過一套房子到海棠名下,什麽都好說。”

婆婆臉色一凜。“要是我們不答應呢?”

“那就免談吧!我娘家雖然窮,我也沒啥本事,可一輩子長著呢,再說孩子怎麽都是養,我就不信我養不活海棠。”徐珊斬釘截鐵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