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確實是一場戲,一場幾乎看守所除了四院戒毒人員外,人人都參與其中的戲。
王希被二院一號全體給踏了出來,公開原因很簡單——他偷東西吃。至於真實的原因,我們大家人人都知道。
看守所打人,有兩種模式。一種是過手續,懲罰折磨人那種,不讓你出聲的,自己也不盡量出聲,還要找人把風,俗稱把亮子,生怕所長知道。還有一種是示威,警告形式的,要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音,生怕別人不知道。為什麽呢?就拿王希來說吧,他的這頓打,是拜李哥所賜,李哥拜托了馬斌,於是就有了接下來的這一幕。而馬斌打他就是要選擇這樣一種方式,一則是讓李哥更加直觀的知道,二則是給所有挑戰規則的人一個警告!不要以為你調了號子,就把你沒法了,小樣,不整死你!
二院的人自然是受到了處罰,但是沒有我們那麽嚴重,原因是沒有驚動領導,再加上全號的人都說是他偷東西了,他是有口難辯。所長本身就對王希不感冒,所以也隻是又給他換了一個院子而已。
這一下,不需要李哥再托人帶話了,一院的那個號長自然是要和其他的老大們同仇敵愾,王希進去還沒有半個小時就又被新號子的人給打了出來,借口現在已不重要,就是要收拾他!就是要讓每個人都明白,敢驚動所長,敢當“炮手”,雖遠必誅!試想,如果一院的那個號長,他號子裏要是有人反水被打的調了號子,如果大家都各自為政,自掃門前雪,那不是鞭長莫及?所以說號長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不是在幫李哥,隻是在幫自己。隻是當時還略顯稚嫩的我不懂而已,等當了號長,睡了頭鋪,自然你就會明白了。
懲罰是必須要受的,看守所有看守所的規定,畢竟這是執法機關,不是黑社會堂口。但是簡單地受一頓打和被人衝了號子,從而結束作威作福的生活,孰輕孰重每個大哥都會分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