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超自己是一死了之,但卻連累了我們這些後來人,在L縣看守所的曆史上還從未發生過死刑犯自盡的事,這在某種程度上比分屍案件性質還要嚴重,因為劉三軍的事還能說是工作的疏忽,主要責任全在押犯身上。但宋超事件就另當別論了,因為一則此事緊隨劉三軍案件之後,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死刑犯,尤其是已決犯,那是要層層監護,重點防範的。這樣說吧!本來判處罪犯死刑,就是要淨化社會風氣,給所有作奸犯科的犯罪分子一個警示和威懾的。它的社會效應遠遠大於刑律本身。二來宋超妻子的跳樓直接後果就是一屍兩命,慘絕人寰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所以宋超這樣一搞,等於是狠狠地扇了司法係統一個耳光,讓他們成了全社會的笑柄,和茶餘飯後的談資。
宋超的家人天天到看守所、公安局來鬧,兩具屍體就橫陳在公安局大門口,總是能引起群眾的圍觀。後來還是領導給宋超的哥哥下了命令,宋家人才作罷。
事情是解決了,但影響太為惡劣了!一係列的事情搞得公檢法係統的領導很是頭痛,更是惱火萬分!氣憤之下,便將所有的怒氣都發在了看守所的押犯身上,於是整個所裏的空氣為之一變。
首先是處理警察,老周老李停職檢查,等候處理。看守所全體幹警扣發獎金三個月,集體學習整頓。又從各個鄉鎮抽調了人員,加強看守所的警力,以前是兩個人值班,現在變成了四個人。
警察都這個樣子了,犯人自然也好不到哪去。一場前所未有的整頓運動在看守所裏轟轟烈烈地展開。放風的時間從以前每天兩次調整為每天一次,時間也縮短到四十分鍾。所有的押犯被全部打亂重新組合,看守所還斥資在所有號子的鐵門外又安裝了類似防盜門形式的鐵製柵欄,全天號門敞開,這樣從外麵經過號裏的情況就一覽無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