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9年是駱琪做小姐的第三個年頭。這年春天,她接待過一個客戶,那人有點怪。
交易發生在西城某賓館。那人花三千塊,叫駱琪陪了他三天三夜,結束時意猶未盡,又續了兩天,完事嫖資不夠。
駱琪當時很生氣:“錢不夠,你續鍾?齷齪不?我們老板娘,她饒不了你!”
“額錯咧!瓜女子,包(即:不要)鬧!”男人四十左右,精瘦,眼珠渾黃,聲音沙啞,嗓子裏像是卡著土。
“還知道錯咧?”駱琪模仿他,“知道錯咧,你也走不了,趕緊湊錢吧!”
男人不出聲。
駱琪拿出電話晃了晃:“別怨我不提醒你,我們老板娘不是善茬,黑白兩道都有關係。”
男人穿戴整齊,默默抽了根煙,沉思良久,從隨身帶的背包內掏出個物件。那玩意灰撲撲的,表麵附著幹硬的黃土,看輪廓像觀音。男人的動作透著小心。他用指甲慢慢蹭去表麵的土,露出裏麵的冷綠色,然後仔細看了幾眼,長歎口氣,才把東西交到駱琪手裏。
“給你咧。”
“這……”駱琪把玩著玉觀音,覺得可笑極了。拿東西頂嫖資,她頭次碰上。
“給你咧!”男人重複。
“要是塊表,也有得商量!”駱琪把東西丟到床頭,“地攤上兩塊錢有的是!你糊弄鬼呢?你個大男人,要點臉不?”
男人像是受了侮辱,腮幫子高高鼓起,一把抓回玉件。“你娃包(即:不要)胡奢(胡she,即胡說)!糊弄?”說這話時,他眼裏的渾濁褪去,突然閃現出一道精光,死死盯著駱琪,“揍這,夠耍你多少年哩!”
“啊!還是個好東西?”那眼神太冷,把駱琪嚇了一跳。
她愣了半天,慢慢接過玉件端詳。不知道為什麽,她竟再也升不出一絲懷疑的念頭。也許,是對方身上忽然展現出來不一樣的精氣神,把她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