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8年國慶節後,濱海西城公安分局成立了一個原本沒有的、聽起來頗牛逼的臨時科室,懸案科。
什麽是懸案?案子發生的年代久遠、懸而未決,那是狹義標準。該標準下的懸案,當然包括很多大案、要案。在命案必破原則下,它們從未被遺忘。不論哪一級執法單位,都把它們放在最顯眼位置,一旦獲取最新線索,立即會重啟專案組。但是,無論如何,它們都不會像意**小說裏那樣,成為懸案科(或冷案科)的工作日常。這不僅僅因為沒有那樣的科室,相反,即便該科室存在,其權限、資源、效率,也跟各級領導掛帥的專案組無法比擬。
廣義上,不論案件大小,隻要沒有專人負責,都算做懸案。該標準,更符合西城公安分局成立懸案科的初衷。比如路人甲自行車被竊報案,其身份非官非貴,又不是外國友人,那案子九成九會被丟在那兒,除非恰好趕上警方打擊盜竊專項行動。再比如路人乙被仙人跳敲詐兩千塊報案,結果九成九跟路人甲一樣。
從這個概念上說,所謂懸案,更多是指那些雞零狗碎、社會危害很小的案子,甚至是那些達不到立案標準,隻有一份報案人筆錄的玩意。
相應的,所謂懸案科,即相當於皇帝的冷宮。它遠離正宮,不受恩澤。有責任感的好警察,絕不會發配到那兒。
該科室主要成員有三人。
江誌鵬,西城公安分局原刑警大隊長。
在警方檔案代號“烏鴉”一案中,他救人心切,中了首犯白玉城的設計,撞開濱海皇家酒店530房間的房門,觸發機關,致使唐林海遭受電刑,當場死亡。
江誌鵬是執法者,又是在接110通知後,帶隊執行解救行動,因此不必為唐林海的死承擔法律責任。可在分局內部,他必須承擔必要的責任。為此,以主管刑偵的局長雷霆為首,幾位領導慎重討論後才成立了這麽個臨時科室,懸案科。把江誌鵬調過去擔任科長,其目的,一是讓他反省過失、接受教訓;二是讓他代表分局,協同下麵的派出所,把轄區內雞零狗碎的小案子篩一遍,鞏固警方在群眾心中的良好形象。職務上,江誌鵬從大隊長降為副大隊,原先的副隊叫張定一,由此轉為代理大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