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知道,我認識童然有多久。
在童然十六歲的時候,她還依戀地和母親在一起,而我十六歲的那一年,被父親強送出國,背井離鄉、天涯漂泊。而此之前,我才失去了母親。
臨走的前一天,我去看了那個女人。那個叫李雲的女人,我家庭不幸的源泉。這都是我媽說的,她每天的必修課就是嘮嘮叨叨地說著父親和那個“賤女人”的事情,貫穿了我的整個青春期。我問她,既然都沒有愛情了,為什麽不離婚?我媽冷笑一聲,“想離婚?休想!”
但是後來父親說,他從來沒打算跟母親離婚。隻因為李雲不想破壞自己現有的家庭,她怕女兒受傷。
我不明白,同樣是母親,為什麽童然的媽媽可以如此顧忌她。而我的母親,每天除了咒罵,就是憂鬱,並且把這些轉嫁給我!後來我猜,大概破壞者比被破壞者更有底氣吧。
那一天,我看到李雲拉著一個小女孩的手,她臉上洋溢著讓我嫉妒的開心的笑。我偷偷地砸碎了李雲家的玻璃。那是我一個十六歲的孩子,能做的唯一的複仇!
我說,我要讓她再不能這樣笑。
我一直在忙碌,為了獨立,我必須遵從父親的意思,讀書、經商、談戀愛。
我有過很多個女人,但是能正式做女朋友的沒有,我第一個正式的女朋友叫裴雪,她也是被父母寵壞的孩子。
我們在美國相識,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她把抽了一口的煙遞給我,“我是裴雪,祝咱們戀愛愉快。”
我接過她的煙,猛吸了幾口又還給她。裴雪笑了,那種酒逢知己的笑容。我們很合適,給各自廣闊的私人空間,但仍然恪守著情人的準則。
我逐漸習慣,就這樣,也許我們結婚生孩子。雖然談不上愛情,但是,總算得上一對好夥伴。研究生畢業後,父親終於把他的產業交給我打理了。我隱忍著,等待著獨立的那一天。我做得很好,越來越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