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上,林曉麗告訴過自己很多遍,千萬別哭。
七年未見,無數次的思念,也幻想過有朝一日母女重逢那應該穿著體麵的衣服,帶著漂亮的孩子,就算不是衣錦還鄉,至少可以問心無愧地說這些年過得不錯。叛逆過的孩子, 仿佛隻有成功地證明一次自己的選擇是對的,才能贏過家長,才是真的長大。她甚至對著鏡子練習過許多次對媽媽說:您錯了,我跟陳曦在一起,很幸福。
現在的她,穿著出自批發市場的廉價衣服,全身上下不超過兩百塊造價,帶著當年離家出走時的旅行箱,除了臉上的皺紋和色斑,比起當年私奔結婚時什麽也不多。媽媽要是看見這幅慘樣,會有多心疼呢。
林曉麗完全想象得出那是什麽場景,小時候老爸喝得令酊大醉回家,媽媽總是默默地流淚,紅著眼縫縫補補,抹著淚洗衣做飯,好像天大的困難隻要能哭出來,難過程度也會隨著眼淚而減少,她愛哭就是深受媽媽的影響。
現在這種狀況,林曉麗希望自己能看起來堅強些,讓媽媽安心。如果爸媽知道她苦守著已經變成植物人的丈夫,所謂的事業也不過是擺地攤和網店的小生意,留在一座沒有親人的城市,肯定會勸她離婚。她了解媽媽,她可不是那種哭完就算了的人,她追求優越的生活, 最見不得親人過苦日子。
眼下,陳曦的病情有轉機,也許他會醒過來,林曉麗已經決定等下去,她不想再拒絕媽媽的要求,不想再傷她的心。思來想去,鬧離婚和陳曦的病,還是不要說的好。
走出火車站,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接站的人群中。媽媽瘦多了,心中一酸,林曉麗拖著行李朝前走去。
“媽,我回來了。”林曉麗念咒般在心裏反複念著,千萬別哭,別哭,別哭,距離越來越近,視線卻越來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