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櫻決定殺了黃毅,這令我欣喜莫名又有些恐懼。
欣喜的是,她說要為了能跟我在一起起了殺心,恐懼的是,我不敢殺人,並且害怕被牽連其中。我承認有些膽怯,早就過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紀,虛有酒膽,卻無劍心。可我又不願辜負宋櫻對我的期望,我寢食難安。
殺人可不比**,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夜裏,我一閉上眼,就夢到自己手裏拿著刀,渾身血淋淋的,黃毅變成了幽魂,在我身後緊緊地追著,無論我怎麽跑,也無法擺脫。每次夢醒,內衣都被冷汗打濕。
去衛生間裏衝了個造,讓自己清醒清醒,宋櫻忽然打來電話。嚇了我一跳,半夜三點,萬一被老婆發現,可不好解釋。
“我想到了,最安全的殺人辦法!”宋櫻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異樣。
宋櫻說:殺人其實很簡單,人越多的地方越安全。什麽地方人最多呢?演唱會散場,幾萬人一起走的時候,被人捅一刀又怎麽樣,就算會叫,會喊,形勢也會亂,人實在太多了。很難找到目擊證人,現場也很容易被破壞。
“需要我怎麽做?”我的聲音在顫抖,終於到了關鍵時刻。
“隻要你打個電話。”宋櫻的口吻格外輕鬆,“遠遠地就行,我不要你為我承擔任何危險,我不願意因為這件事,給我們的關係帶來陰影,你知道,你對我來說有多重要嗎?”
“我……”這突如其來的轉折,讓我激動不已。
“這是我個人的事,本應我自己解決,你千萬不要拒絕。”宋櫻的態度很堅決。
事已至此,我已然繞過了人生中的一道關卡,立刻鎮定下來,我們屬猴的人,最大的優點就是懂得隨機應變,能上能下。聽過宋櫻的全部計劃後,我自歎弗如,無論如何,這個計劃也一定要成功!
老天爺也幫忙,隻過了半個月的樣子,正好有位香港巨星來開演唱會,地點是可以容納上萬人的體育場。按照宋櫻的安排,我沒有預定票,也沒有走正規渠道購買,而是找黃牛黨,花高價買了兩張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