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到路邊有人高舉尋找目擊者的牌子,我隻是報以冷漠的目光,時至今日,舉著那塊牌子的人是我,我才知道,冷漠的人是大多數。每天站在黎暉出事的那個地方,高舉著自製的POP小廣告,我的臉被路人的目光和灼灼的烈日曬得滾燙。除了期待黎暉會還魂來告訴我真相之外,別無收獲。那位上過電視的環衛工也讓我別浪費時間了,那晚下暴雨,誰會跑到外麵來,估計沒人看見。
我就不信還真沒辦法了,我有錢,可以高價懸賞。我在報紙上刊登了大幅廣告,隻要能提供確切的消息,我會給對方一萬塊錢。
“可是,你怎麽能確定別人給的消息就是真的,不是那些人瞎編出來騙錢的呢?”美姨看到報紙後擔憂地說,“你為那個男生做的事已經超出了能力範圍,人死不能複生,算了吧。”
“我愛黎暉,他也愛我,為了他,我做什麽都值得。你懂什麽,你這種人會明白什麽是真正的愛嗎?”我狠狠地白了美姨一眼。
沒想到美姨居然敢打我,她扇了我一個響亮的耳光,“你不能這樣說我。”
她的聲音在抖,眼裏有什麽東西在閃光,難道是想哭?拜托,是她打的我,我都沒哭她哭個什麽勁。我承認她對我還算不錯,不論是爸爸生前還是死後,都同樣細致地關照我的生活,但這並不表示她就有資格打我。充其量她也隻是個比較用心的保姆罷了,繼母,這字眼不適合她,她的年紀配不上“母”字的稱呼。也許我的話說重了些,但我一直就是這麽說話的,她又不是今天才認識我。我很想衝上去也給她一個耳光,但眼下沒有跟她鬥的興趣,黎暉的事還沒完。
我接到好幾個電話,其中有些人根本就是來騙錢的,隻要我問多兩個細節他們立刻穿幫,隻有一個人說的挺像那麽回事。那人說自己是個流浪漢,一直在環線邊上的水泥管子裏住著。那晚,他看見一個年輕人冒著大雨站在街頭很久,像在等人,一輛深藍色的小車飛快地撞了過去。年輕人當場被撞飛,把他嚇了一跳,後來寶藍色小車停下來了,一個身材中等的男人下了車,在年輕人身邊看了看,拿走了什麽東西。可惜當晚雨太大,他沒看清男人的長相,也沒看清車牌號碼,隻記得對方二十多歲的樣子,雖然遠看麵目難辨,但也足以認出對方帶著一副黑膠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