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利刃交鋒

3.演戲

“故意傷害罪?”韓延宇坐在檢察院自己辦公室的座位上,伸手接下張誌遠遞上前的證據清單,仔細查看著。

張誌遠輕車熟路地抬起韓延宇的電腦顯示器,從下麵拿出一枚鑰匙,轉頭打開放在角落裏的櫃子,並從裏麵拿出一張移交清單,完全自助式地簽了字,才開口說話。

“嗯,就目前所有的證據看來,嫌疑人就是故意傷害罪,當然,我們警方隻是為你們檢察官找好人證物證,抓好犯罪嫌疑人,至於最終如何定罪,自然是要韓檢來判斷的。”

韓延宇像是習慣了張誌遠的動作,不理他,快速翻看著牛皮紙袋裏的證物。

簽好了字,張誌遠將移交清單推到韓延宇麵前,對韓延宇笑笑。

“嫌疑人什麽都不願意說,表麵看來,就是個簡單的案子,嫌疑人承認罪行,人證物證俱在,是不是幫我開一下拘捕令?”

說罷,他不等韓延宇開口,直接從櫃子裏又拿出拘捕令,讓韓延宇簽字。

韓延宇聽出張誌遠話裏有話,他按住張誌遠推過來的拘捕令,仔細觀察張誌遠的神色。

“老張,你也覺得這事兒有問題,對不對?”

“我覺得有問題有什麽用?”

張誌遠將身體後撤,做了一個防衛的舉動,之後轉身舉手伸了個懶腰,假裝對著鏡子擺弄自己腳上最新款的AJ,繼續說道。

“嫌疑人不開口,受害人不開口,雙方都一口咬定,我們做警察的還能怎麽辦?”

韓延宇起身,拉住張誌遠的胳膊,皺著眉頭:“這不像你。”

張誌遠推開韓延宇的手:“韓大檢察官,你要是不想幫忙,就直接開拘捕令。”

韓延宇臉色更加凝重:“好,現在你已經把證物和嫌疑人都交到我這邊了,下麵,輪到我反向推理了,對不對?張警官?”

“你又想幹什麽?”張誌遠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