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卿卿這個人什麽都好,就是嘴硬心軟,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不管嘴上說著怎樣的狠話,但是心裏卻不那樣想。
她雖然覺得時淩可憐,不該趕走他,但是她到底是個女孩子,留這樣一個男人在自己家裏還是很不方便的。
被親戚或者陸老爺子發現是小事,如果被那些無良媒體記者給拍到,可能又得是一場腥風血雨,到時候就不止是把她推上風口浪尖上那麽簡單了。
於是她拿起床頭櫃上自己的錢包,從裏麵掏出了一遝錢,她連數都沒數,就全部遞給了時淩,“這些錢你先拿著,夠你用一段時間了,不夠的話再來找我要。”
時淩看著眼前的錢,然後又抬眸盯著陸卿卿,卻遲遲沒有接過,因為他並不明白陸卿卿給他錢是什麽意思。
“愣著幹什麽?拿著呀。”
“我不缺錢。”
半晌,時淩才冷冷的開口,他的確不缺錢,他缺的是住的地方,以及待在陸卿卿的身邊,這才是他這次從醫院偷跑出來的目的。
“你一個孤兒,還在上大學,你確定有錢過日子嗎?”
時淩嘴角抽了抽,抬起手推開了陸卿卿的手,“這個不用姐姐操心了,現在姐姐隻要收留我,別趕我走就夠了。”
一頓飽和頓頓飽,他還是拎得清的。
“我不能收留你”,雖然不忍心,雖然會很殘忍,但是陸卿卿還是決定拒絕收留時淩,這是原則性的問題,並不是狠不狠心的問題。
“為什麽?姐姐真的忍心讓孤苦無依的我成為一個流浪漢嗎?”,時淩委屈巴巴的說著,兩個眼眶也紅了起來,好像隨時可以擠出眼淚來。
“我這裏沒地方住,我可以給你錢,你到外麵租房子住。”
“姐,你一個人住這麽大一棟別墅,你告訴我沒地方讓我住?”,想要找借口推辭也得想一個合理一點的有說服性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