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高中生球員中的代表,狼王加內特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新秀合同還未到期,森林狼隊就提前為其送上了6年1.26億的頂薪合同。
這筆合同在這個年代無疑是轟動全聯盟的事件。
要知道,在當時的聯盟中能夠拿到價值過億頂薪合同的,無不是在聯盟裏成名多年的頂級球星。
加內特雖然很有潛力,但說到底他也隻是個剛進聯盟才2年的毛頭小子。
很多實力比他強,名氣比他大的球星,賺的還沒他多。
這些球員自然不滿意,這也是引發勞資糾紛的一個導火索。
受加內特天價合同的影響,馬布裏決定自己未受到公平的待遇,從而離開了森林狼隊。
這也間接地導致了森林狼隊送出了古格裏奧塔,為了彌補損失森林狼非法和喬·史密斯簽下了非法合同。
再被聯盟發現後,這筆交易非但沒能最終完成,森林狼隊還因此失去了未來三個首輪選秀權。
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而除了加內特的天價合同以外,聯盟中還有不少這樣的例子。
94年的狀元秀大狗羅賓遜在新秀賽季一場未打的情況下,就喊出了13年1億米刀的天價合同。
雖然最後隻簽了10年6800萬米刀的大合同,但這也成為了NBA曆史上最大的新秀合同。
再比如華夏球迷非常熟悉的霍二叔朱萬·霍華德,在自己第二個賽季就達到了場均22.1分8.1籃板和4.4助攻,讓他在96年的自由人市場十分搶手。
最初霍二叔和邁阿密達成了7年1.01億米刀的合同,但馬上就被NBA聯盟給否決了。
因為這個合同違背了NBA已有的工資帽製度。
最後霍二叔隻能和華盛頓子彈隊簽下了7年1.05億米刀的合同,成為了NBA曆史上第一個年薪過千萬的球員。
本來球隊老板就對球員獲得NBA一切和籃球相關的收益的57%感到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