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機會與一些初高中的學生座談,說起語文教學來,孩子們竟異口同聲地表示最不喜歡的就是語文。我即非常吃驚,遂問,難道語文比外語還要難學嗎?他們說,是的!再問為什麽?他們就說,語文考試常常不是課本上所學的內容,作文題也大都又偏又怪,很難拿到高分,久而久之就不願學了。
回來之後,尋思起這事兒就覺得怪嚴重,若是一茬茬的孩子都對語文失了興趣,喜歡外語而不喜歡母語,後果還不堪設想哩!同時也說明,這個語文教學可能確實有點問題,你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地教來教去,將一種最有趣味的課程教得讓學生們失了興趣,不願意學了,那還不說明你這個教學的本身有問題?我注意到連續幾年的高考作文題,確實是又偏又怪的,特別那個假如記憶能夠移植,純在那裏胡說八道,讓學生們作這樣的文有什麽用?既然初高中是打基礎的階段,而語文又是基礎的基礎,那就不如在基本功上考考他們。比方說,文學就是人學,你讓他寫好一個人物,構思一個細節,描摹一種心態,抒發一點真情實感,或者說明一個道理,給人一點啟示,哪怕就是講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也比這個有用得多。常見一些大學生,往往不能完整地敘述一件事情的始末,表達一個他真正想表達的思想,甚至連他自己所受的委屈都訴說不清楚,囉囉兒半天還讓人不得要領,就是讓你們出這些偏題怪題給鬧的!
於是就想起我小時候學語文的情景。我是從小人書開始愛上語文這門課的。五十年代初,我們家裏老是住著些工作隊,而工作隊的同誌每次來都要帶一些小畫書給我。作為一個農村孩子,看見那些帶畫的書真是驚訝得了不的。我從他們那裏知道這種小動物也能說話的書叫童話,而寫這些東西的人就叫作家。我懵懵懂懂中就對寫這些東西的人產生出無限的崇拜。他們還鼓勵我,長大了也要當一個作家,而要當作家首先就要學好語文。我受那樣的一種好奇心的驅使,學起語文來就特別帶勁兒,越學越想學。那時一年級的語文課本一節課往往隻學一句話,僅“開學了”三個字就要囉囉兒一堂課,我往往不過癮,常常把老師還沒講到的就先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