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周傑倫的表妹替他在當地一家電視台的一個娛樂節目——《超猛新人王》報了名。當時,該節目主持人吳宗憲也是阿爾發音樂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傑倫表演鋼琴伴奏,並允許他帶一位歌手演唱。
參加表演那天,周傑倫穿著一身休閑裝,戴著一頂鴨舌帽,帽簷壓得低低的,打扮成一副酷相。不想,演出一開始,他伴奏的音樂,讓他的歌手唱起來非常難聽。頓時,場下噓聲四起……
周傑倫演砸了。
這時,剛好站在評審旁邊的吳宗憲順手拿過歌譜看了看,不禁大吃一驚——這個看似漫不經心,甚至有點**不羈的年輕人寫起歌來,不僅歌譜得十分複雜,還抄寫得工工整整。出於好奇,節目做完後,他便邀請周傑倫辭職後到他的音樂公司寫歌。
雖然,周傑倫當時並不明白為什麽自己演砸了還受到主持人的青睞,但一聽說可以專職寫歌,便欣然同意了。
剛進音樂公司時,周傑倫的職務是音樂製作助理。這個工作可是說是什麽雜事都得做,其中,幫同事買盒飯就是他每天的“保留節目”。他知道自己是新來的,要想在音樂公司混口飯吃,就要幫同事多“跑腿”,所以他總是很勤快。
有一次,公司為一位香港大牌歌星製作唱片。由於錄音棚的人多,有比較分散,周傑倫一時沒辦法數清楚一共有多少人要吃盒飯。為了不落下一個人,那天他從中午12點鍾一直買到下午3點鍾,來來回回跑了四五趟。最後,他自己竟連口水都喝不上,而錄音棚裏居然沒有一個人幫他。
吳宗先把這些看在了眼裏,心想:這個年輕人做事踏實,不怕吃苦,但他老是這樣忙,哪有時間寫歌呢……於是,他給周傑倫配備了一間辦公室,並起名為阿爾發音樂工作室,讓他專心創作歌曲。
從此,這個狹小的地方成了周傑倫放飛夢想的平台。盡管他的薪水隻有5000元台幣,但他對音樂充滿了前所未有的興趣。哪怕是在錄音棚外,他也能感受到音樂的快樂。因而,他工作起來如魚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