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歌手夢想,韶涵可謂是曆盡艱辛。因為對唱歌情有獨鍾,從15歲開始,在兩年之中,她參加了大大小小的各種歌唱比賽達20多場。雖然大多與獎項無緣,韶涵還是樂此不疲。那時的韶涵,參加比賽的唯一原因就是非常非常喜歡唱歌,是否獲獎並不在意。直到1999年,還在加拿大讀高中的17歲的韶涵獲得了加拿大“中廣流行之星”冠軍,她開始想要做一名歌手,站在舞台上唱歌給別人聽,把歌唱的快樂和大家分享。
大賽獲獎後,韶涵引起了著名音樂人林隆璿的注意。在林隆璿的盛情邀請下,堅定了做歌手信念的韶涵毅然放棄了學業,在非常支持她事業的母親德陪同下,回到台灣發展,開始了追尋夢想的曆程。對整個家庭來說,回台灣發展意味著這個美滿的家將被拆成兩半,張韶涵的父親、弟弟、妹妹留在加拿大,母親和她則在台灣。離開家人回到台灣,萬一沒有什麽發展呢?但涵涵執著的作出了決定:“雖然不知道回台灣的未來如何,但是我卻知道在加拿大的生活注定會平淡。我寧可選擇一個充滿了挑戰卻精彩萬分的生活。”
隨後的幾年時間裏,張韶涵開始接受專門、正規的訓練。曾經有一年時間,林隆璿要求張韶涵隻練一首歌,就是順子的《回家》。反反複複地一首歌,唱了整整365天。直唱得她都有了“噩夢的感覺”。
在刻苦訓練之餘,韶涵開始奔走於各個唱片公司,忙著麵試。但是大部分公司都覺得她不行,認為她唱歌的時候隻有技巧而沒有感情,隻是因為林隆璿的麵子才跟她碰麵,敷衍一下,甚至有的人見都不見麵。而且當時台灣唱片業剛好開始陷入低潮,很多公司都在裁員,很多唱片公司也不想冒風險接收她。就這樣,在差不多一年的時間裏,韶涵的全部工作就是沒完沒了的麵試,心情也隨一個個“希望”與“失望”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