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3生萬物:3D打印——第三次工業革命的引擎

§完善法律法規體係

為了更好地推動3D打印產業的健康發展,我們還需完善3D打印產業相關的法律政策,主要包括3D打印技術涉及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質量及倫理等方麵。

專利法

3D打印產業能否健康持續發展,取決於3D打印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是否做得好。在3D打印產業還沒如火如荼地發展起來之前,考慮3D打印產權的特征,根據3D打印產權保護的機製,製定3D打印產權保護法是十分重要的。3D打印產權保護機製可以規範3D打印產業內的個人和企業行為,避免3D打印產業陷入低水平的複製抄襲的漩渦,保護產權擁有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和支持產權擁有者的創新積極性,使3D打印產業向著良性競爭和循環的方向發展。

我國《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包括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和發明三種。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圖案、形狀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使用3D打印技術打印他人享有專利權的產品是否屬於侵權呢?《專利法》第11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根據上述規定,使用3D打印技術打印他人享有專利權的產品是否屬於侵權關鍵看其目的,即如果是“為生產經營目的”而使用就屬於侵權行為,如果不是“為生產經營目的”而使用就不屬於侵權行為。例如,某企業使用3D打印技術打印某種特定類型的球鞋並對外銷售,該球鞋已經被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該企業的行為就是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但如果消費者個人購買了一台3D打印機並按照某種特定類型球鞋的式樣打印了一雙球鞋自己穿,則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