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小時候,我們鄰居女人很潑辣,經常會找事,跟我母親抬過幾次杠,母親總是很生悶氣,大娘便過來勸說母親,“多大的事,可值當生氣”、“跟她那樣的人,你生氣生不完了”——就是如果你跟她計較,那你可有許多氣要生了。
“不值當生氣”,如果有人勸你說不必跟某人生氣,那就意味著那個人不值得你生氣,那個人,如果知道,是否會感到悲哀呢?因為他連讓別人生氣都不值得。
是啊,我們能夠生氣的,都是對我們好的人;能夠讓我們生氣的,都是我們在乎的人。所以,生你的氣才是看重你,不生你的氣倒真是不把你當回事了——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麽人能讓我們不在乎而生他的氣的嗎?壓根沒有。
從這個意義上,我喜歡別人生我的氣。
關於這點,木心《溫莎墓園日記》裏有篇《夏明珠》裏也寫到了,裏麵的爸爸對兒子說,“你生我的氣,所以我喜歡你。”爸爸用了“所以”,表明兩者互為因果關係,要是你不生我的氣,我就不會喜歡你了。你生氣了,你在乎我,所以我喜歡你;我喜歡你,所以我也是在乎你的,這樣就表明兩個人是互相喜歡的。
但是,這世上總有人要誤解生氣和喜歡的關係,就像張愛玲《小團圓》裏寫的——九莉多少年來一直籌劃著要還她二嬸的錢,因為二嬸讓她上學,培養她,她覺得很過意不去;有天,二嬸終於從國外回來了,九莉興匆匆地捧了二兩黃金,很隆重很正式地跑到二嬸麵前,要還二嬸,二嬸堅決不要,而且,二嬸還哭了。九莉覺得很詫異,以前她一直以為二嬸撫養她,是要她償還的,她覺得還了後便可跟二嬸劃清界限,從此不再欠二嬸的,但是,那種感情你能還得清嗎?
九莉發現,她二嬸對她到底還是有些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