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書是我平生的一大愛好。一有空我就一頭鑽進書店裏,那感覺頗為美妙。
然而我發現這一愛好是很可怕的。因為去了書店,那裏不是贈書,是售書,你得拿錢去買。由於錢的問題,常常使人很難堪,很痛苦。你說自己如何如何愛書,那是你的事,縱然你愛書愛得發瘋了,人家也不會白給你書,想學孔乙己拿書不給錢,門都沒有。再說,作為讀書人哪能幹那樣的不光彩的事呢,讀書人就仰仗著一口誌氣。若再丟了誌氣,就真的一無所有了。
這樣問題就來了,你的購書欲望是無限的,而你口袋中的人民幣卻是有限的。作為工薪族,所掙那點可憐巴巴的工資用途可就太大了,凡事都得依靠它,它無疑具有神聖的內涵,想動用它,得三思而後行才是。
人是欲望動物。我一進書店就忘乎所以,認為天下的好書都應該是自己的。於是,猛掏人民幣,直到把口袋中的錢都掏光為止。然後,抱著一袋子書歡天喜地回家了,每本書都成了寶貝。老婆常對我買書提出嚴厲批評。理由是買了書隻是放到書架上擺著,很多書我都沒有看過。我一想,這是事實。我發現,我買回家的書有很大一部分隻是翻了翻或根本沒看過。於是,心裏有一種罪惡感,這不是浪費家庭資財嗎,這簡直是一種腐敗行為,是一種以高雅的名義,來滿足自己私欲的作秀。於是,我開始反省自己。
其實,人是貪得無厭的。一個人一天能看多少本書?一年能看多少本書?一生能看多少本書?這都是可以計算的。一算才知道,我們的一生其實是看不了多少書的。除了有一小部分人能十分專注地讀書做學問外,其餘大部人都在為生計而奔波。真正看書的時間不是很多。我也不例外,自己買了很多書,其中不少的書成了擺設。書是有靈氣的,你買來了書,又不讀書,那就誤了書,等於書不存在。這對書是不公平的,這是一種十分不好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