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閣下在競選加利福尼亞州伯克利市長時承諾,如果自己能當選為市長,將更關注無家可歸者的生活。當時,有一位流浪漢便要求你來跟他們度過一個夜晚,你答應了他。為得到無家可歸者的第一手資料,你在當選市長的當天下午便加入了121名無家可歸者組成的領取晚餐的隊伍。晚上,你與流浪漢進行了長時間的交談,並加入了自嘲性的“和平營地”的歌唱行列。晚上,你與30多名流浪漢鑽進了睡袋,一起睡在市區中心公園的一棵樹下。半夜,你和其他流浪漢一樣,受到了警察的騷擾,你向他們解釋說政府允許流浪漢睡在指定的公園。第二天早晨,你與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一起排隊,等待教堂提供的免費早餐。對此,你說:“早餐糟糕透頂,簡直就是無家可歸的味道。”
我作為一個中國人,對你的做法有很多不能理解之處,特向你討教。我想,你在競選市長時,表示一下愛民、憂民的態度是必要的,表一表決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你非要答應和流浪漢在一起過夜,這是一件有失體麵的事。想想看,你是一市之長,應該注意自己的形象,怎麽同髒兮兮的流浪漢一同鑽進睡袋裏呢。這與你的身分實在是不相符,自貶了身價。你這個人實在是太死心眼了,你答應那位流浪漢,說是要同他們一同度過一個夜晚。你也沒有和他們簽訂合同,為什麽委屈自己去做這樣的不體麵的事呢。你以公務繁忙為由,不去就是了,他們會把你怎麽樣?他們隻不過是一群流浪漢而已,你可是一市之長呀,和他們叫真,不值呀。再說嘛,就是去鑽睡袋,也輪不到你市長大人,你就是派一名秘書去與那些流浪漢一同鑽睡袋,那些流浪漢也會感激你的,你沒有必要自己親自體驗。你那樣做,不但不雅,也有不相信下屬之嫌。所以,你和流浪漢一同去鑽睡袋,有失體統,對你的形象造成了損害。這顯得你沒有大局觀念,隻看到雞毛蒜皮的小事,有不務正業之嫌。所以,此舉說明你不勝任市長,抓工作抓不到點子上,主次不明,輕重不分。這可是當官的大忌呀,你要當心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