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隨身的包包裏取出幾張折起來的紙。似乎是複印的的東西。攤開以後,從會議桌上推到了李家人的麵前。
“有件事忘了告訴你們了……二十天前,我在醫院照顧奶奶地時候,奶奶寫了份遺囑……”小晴瞪著那些李家地人。提到奶奶之後,她眼晴有些濕。
二十天前。二十天前是什麽時候?
二十天前。大約是八月十九號左右吧?我剛從病**醒過來。
那時候老太婆就寫遺囑了?怎麽沒聽小晴提到過?
老太婆寫了些什麽東西?小晴也不給我一份看看……
“她說她得了絕症,可能不久於人世,所以把她手中華威地股份,還有家鄉地幾棟房產都留給了我……我不要。但奶奶很堅持……”小晴說到這裏,眼淚又下來了。
李家的人立刻亂成了一團。每人拿著一張紙在那裏吵吵嚷嚷起來。過了好一會兒,李玲作為他們的代言人終於發話了……
“就憑這張複印的東西嗎?小晴,我知道奶奶生前很寵愛你,不過你知不知道?偽造這些東西是犯法的。特別是公證處的印章。那可不能隨便偽造……”
“這東西不是偽造地……”一個男人站了起來。不過我不認識他。
問了身邊的張麗華一句。才知道他是在公司法務部兼職地史部長,平時很少來公司,重要會議才會過來。
“我這裏也有一份拷貝,而且老太太的這份遺囑在W市公證處公證過,從法律上講。程序完備。遺囑是真實有效地。”史部長證實了小晴的說法。
“史部長你很有意思啊……這種事情。現在才說出來……”李玲很不滿地瞪著史部長。
“不好意思,並沒有人問過我這件事……”史部長向李玲解釋了一句。然後坐了下去。
“哼!”
李玲不高興地看著麵前那張紙,然後轉向了小毛。不知道嘀咕了幾句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