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的人就是不合適的人,再想回頭,其實已是滄海桑田。
他們在雨中的街頭相遇。當時,她站在瓢潑大雨中,在等路口的綠燈,但是,紅燈變成綠燈似乎需要很長時間。他從後麵走來,看她淋得狼狽,就給她撐起了傘。說心裏話,他對她沒任何目的,隻是單純地擋雨,甚至沒完全看清她的長樣。當他注意到她的臉時,內心不自覺地驚訝了一下:這女孩的皮膚怎麽這麽糟!
或許因為這街頭的相遇太浪漫了,轉角遇到愛,也可能兩個人都寂寞,他們交往了。
他們有兩個人的小甜蜜,小快樂,但更多的還是矛盾——他們總是吵架,吵得天翻地覆,裂痕也慢慢擴大,想恢複很難。
但他們又總能在吵架之後和好,和好後再吵,反反複複,彼此傷害卻又彼此依賴。不管吵得多厲害,他還是會想到她,或許,是因為沒有得到,心裏不甘;而她,不管他什麽時候約,總會出來,讓他覺得,有這樣一個聽話的女人,也不錯,至少,不像其他女人那樣,要小心侍奉。
他們到底還是分了;但偶爾還有聯係,“如果找不到更合適的,那就還是他/她吧。”但是,兩個彼此摧殘過的靈魂,想要和好也沒那麽容易。有一天,他在忙,她在QQ上呼叫他,沒得到及時回應,她就開始罵,十分惡毒,完全就是一個沒教養的女人,他非常震驚,終於,他決定,要將這個糾纏了很久的女人,拉入黑名單。
每一對分開的人,都有分開的理由。換句話說,人們完全不必為分開難過。分開總是對的,就像這一對男女,他們雖然糾纏了那麽久,但顯然他們是不適合的——他們總在分開後複合,每次複合又在為下一次的分開做伏筆,導致徹底的分開。
這就是緣分,強扭不得,亦縫補不得;它需要人們付出百分百的美好,需要的是徹底的好感,而不是,那個人還行,那個人也不錯,如果隻是湊合,那愛還有什麽意義?劣質的愛,無法支撐漫長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