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喜歡純粹因為喜歡,所以便欣然答應會交出五期文章。出發點是簡單和直接的,因此沒有構成太大的壓力。“喜歡”於我來說,是輕柔的,沒有負擔和迫力。就如我喜歡畫畫一樣,喜歡那五彩十色的顏料。隨意混合在調色板上,是紅豔欲滴的牡丹紅,出其不意的配上一沬綠和黃,登時令畫板上熱鬧得像嘉年華般;那種任由筆尖在板上無拘無束的遊走和沒有規律的落,是我最喜歡的。畫畫與看畫似乎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俱有“喜歡”作為背後動力。情況就如喜歡一個人時,“動力”自當源源不絕地供給。我看畫,亦很“純粹”,我不懂得什麽叫顏色的運作,什麽是光影的配合,什麽是高超的技巧,或是絕頂的構圖;這些看似很重要的“要點”於我來說,隻是一種負擔。正因為我的“空白”,才能讓我率性地選擇我喜歡的,因此大師與否或作品被讚譽與否,這些讓人先入為主的論調,是不存在的。然而,一切必須止於“喜歡”;若嚐試去解讀它,情況就會變得像一顆被剝開的洋蔥,那股濃烈的氣味總是叫人刺眼得淚水直流;我不喜歡以淚水作完場曲,但無論你接受與否,這“催淚”的程序似乎是必然和強製性的。故此,我寧可選擇讓人心曠神怡的喜歡,那種不問緣由的喜歡,是“動起來”的燃料;若然經過公式的評審和解構法;隻會讓人失去感性的衝動,落得一身是沉重的負擔。“你理性分析的討厭往往是讓我最感性的喜歡。”最終落得一麵的尷尬,何苦?還是“忠於喜歡”便很好了。我們的世界都太複雜了。“喜歡”與否隨著環境,氣氛,或他人影響到自身的選擇;我們的“喜歡”,會變得含糊和浮動。最後,隻會喪失“個人喜惡”;雖然“一體化”並不是錯,但我常認為“喜歡”本是一種個人意誌的選擇,夾雜太多因素或添加人們的口舌,而改變了自家的口味,便不是“真喜歡”了,更加失去了“自由意誌”的意義。“該不該喜歡?”“為什麽喜歡?”“值得喜歡嗎……”答案就是:“喜歡”。歸根究底並沒有公式可言,亦沒法則可從,一切價值都在自家心中。翻開來看,難免會有五十步笑一百步之感;但那又如何?誰不是五十步?誰又不是一百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