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不妨先探討一下“家長”這個詞的內涵。在我國,對於有了孩子的人來說,“家長”是社會公認的稱謂。“瓜兒不離秧,孩兒不離娘”。有了孩子,父母當然要撫養教育。學生交學費,做校服,買課本,都要家長出錢;開家長會,討論孩子在學校的表現,也是要你出席;孩子若是打架傷人,還要你出醫療費哪,因為家長是孩子法定的監護人。由此看來,“家長”一詞無可厚非,一家之長嘛,對於子女,家長負有各方麵不可推卸的責任。
那麽,什麽是“長”呢?先從社會上看。部長、局長、市長、縣長、軍長、團長,都是官員,下級服從上級,“軍令如山倒”,“長官意誌”不可違抗。學校裏也有校長、主任、隊長,雖然不如官員那般威嚴,卻也都是學生的上級和師長呀。我上小學的時候,老師還有體罰學生的權力,罰站、打手板是家常便飯,“天地君親師”嘛,“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以及“嚴師出高徒”,都是他們的口頭禪,回想起來,我是害怕老師的。現在當然好多了,老師對學生不打不罵,但是整治不聽話的調皮學生和“差生”的辦法乃至歪點子依然不少。
再說家庭。學生回到家裏,還有家長。這個“長”字有兩重含義:父母和祖父母都是長輩,尊重和孝敬長輩,很有必要,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另一層含義仍然是從屬和“上下級”的意思——孩子是屬於父母的,必須服從家長的管教。您想過嗎?中國封建社會可怕的“超長穩定”就是靠這種“官本位”的等級觀念來維係的,“君令臣死,臣不敢不死。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全無是非可言。它嚴重禁錮著一代又一代青少年的思想,阻滯了科學與民主的進步發展。誠然,辛亥革命和“五四”新文化運動已經過去八九十年,但這種封建思想和習慣勢力並沒有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