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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是與非,好與壞

“假如泰森申請來中國進行拳擊比賽,我們會歡迎他嗎?”

對於這個假設的問題,幾位青年朋友的回答如下:

“請都請不來!咱這兒沒有他的對手,也沒人掏那千百萬美元的出場費。”

“要是進行‘美國拳擊對中國功夫’那樣的散打,就有對手了。不過,一千元一張門票,恐怕還是賣不出去。沒人幹這賠本買賣。”

“不一定賠本兒。就看怎麽操作啦。使勁炒新聞,多拉廣告,賣播映權,報紙、電視都能賺大錢。泰森胳膊上刺著毛澤東的頭像,我看他對中國是友好的,衝這一條,體委、拳協、武協、統戰部,也會出一筆錢吧?至於門票,可以拉開檔次,大款貴賓買高價的,拳迷武迷買一般的,反正中國人口多,賣幾萬張票並不難,要是能夠爭取有關部門特批,把門票跟彩票合二為一,鐵賺錢!”

“異想天開……不過,劉羅鍋、小燕子能賺幾千萬,泰森怎麽就不能?”

這也算個小小的調查吧。很可惜,焦點集中在錢上。並沒有哪一位提到泰森是強奸犯,是動輒打人、咬人、罵人的劣跡斑斑的家夥,對這種道德敗壞的流氓拳王,我們應該拒絕他入境。

事實上,泰森去英國參加拳擊比賽了。英國法律規定,像他這樣有前科、並被判刑12個月以上的人,是不能獲得入境簽證的。然而,英國拳協已經賣出兩萬多張門票,如果取消比賽,經濟損失慘重,於是,由某位大臣批準,作為特殊情況,允許入境。報紙上說,經濟利益又一次戰勝了法律和道德。泰森在倫敦像個陰陽人那樣過著兩種日子,一方麵,他像過街老鼠一樣受到譴責和抗議,女權組織說他是惡棍,要求驅逐出境。他在白天不敢露麵,深夜到公園跑步熱身,也被管理人員認定是違規而加以驅逐。為了討好,他對記者說自己喜歡住在倫敦,當地官員立刻聲明:你泰森隻能到曼徹斯特參加一場拳擊,比賽之後立即滾蛋,想在倫敦定居,沒門兒!另一方麵,他還擁有許多崇拜者,當他到黑人區去訪問時,成百上千的拳迷湧上街頭歡呼他們的“英雄偶像”。這使人感到,倫敦是一座有著兩副麵孔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