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念初中一年級的時候開始騎自行車,至今整60年了。為這深交半個多世紀的老夥伴兒寫篇文字,值。
10歲學車,車高人矮,騎不上去,就“掏襠”踩半輪兒,不知道累,更不知摔過多少跤,胳膊腿兒摔破了也不知道疼。這年紀兒,男孩已經有了男子漢意識,什麽都敢幹,爬樹掏鳥,下河摸魚,捅馬蜂窩,跟大孩子打架,保護好看的女同學。此時我已學會了遊泳,雖然姿勢難看,狗刨兒,也覺得很威風。
那是抗日戰爭時期,可不像現在,滿街自行車。我們全家逃難到湖南,一個縣城裏也見不著幾輛自行車。中國不會造自行車。連火柴都叫洋火,還有洋釘、洋油、洋布、洋線、洋鐵皮,自行車也叫洋車。父親所在的單位有幾輛洋車,我能推出一輛來“掏襠”踩半輪兒,所以也很威風,比今天的暴發戶開著“皇冠”兜風還過癮。
抗美援朝的時候我也露兒過臉。那時美軍掌握“製空權”,我們被迫夜行軍,夜戰,當夜老虎。一次,後勤兵站來了幾輛自行車,我想過車癮,就主動要求去送信。白天騎車上公路,很快就被敵機發現了。這些飛賊很猖狂,連老百姓的一頭黃牛都不肯放過,俯衝掃射,飛得很低,我們能看清駕駛員的腦袋,常用步槍打他,也有過步槍打掉敵機的佳話。現在兩架敵機輪番俯衝掃射,想消滅我和自行車,怎麽辦?其實,這是預料中的事兒。入朝3年,天天跟敵機打交道,我們對它的性能熟透了,閉著眼睛聽聲音,也能斷定它是B-29、B-36(轟炸機),還是F-80、P-51(戰鬥機),帶沒帶炸彈,是(高空)過路的,還是(低空)巡邏的?至於俯衝掃射,隻有機頭對準了我,而且飛行方向與公路處於同一條直線的刹那間,才有實際威脅,其餘99%的時間,就讓它浪費汽油兜大圈子去吧。它俯衝一次打不著我,想調過頭來再打第二次,那轉彎半徑少說也有幾十公裏,何況這裏還是北朝鮮山區哩。因此,隻要不是部隊密集行軍,不是汽車隊,不是坐火車,而是“單兵”行動,我們就常跟敵機捉迷藏,隻在關鍵時刻躲一躲,樹後、坡坎、涵洞、公路溝、山崖死角,一閃身兒,它就失去了目標。即使那飛賊俯衝到近處,彼此看見了腦袋,由於飛行速度太快,他想校正方向也來不及了,搞不好還可能撞山。那俗稱“野馬式”的P-51擅長鑽山溝,我們的汽車還敢跟它捉迷藏哩,“野馬”撞山的事情也屢見不鮮,何況靈活得多的自行車呢。所以我騎自行車去送信,半路上跟敵機逗著玩兒,既不寂寞,不誤事兒,同誌們也不擔心,還說這是“老鷹逮螞蚱”,那怎麽逮得著啊。今天舊事重提,仍然覺得挺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