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之一:傻和賴。
報載:前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在押赴刑場的途中,動用全部心思在臉上擠出媚笑……一個要死的人了,還要強迫自己笑,真也難為他了。原來這是有原因的,他開始跟警察磨嘰:“我能寫毛筆字,你們就別斃我了,留著我給你們寫字,天天寫,寫多少都行……”一個曾經做過高官的人,難道會不清楚此時斃不斃他並不由押送他的警察說了算?求生的欲望使他變傻變賤,能求就求,能賴就賴,伸出手亂抓救命草。
還有另外一種傻,湖南有個死囚犯趙正洪,行刑前的最後一個夜晚,通宿沒有合眼,臨到要上刑場了,“臉上又露出了傻乎乎的笑容,並帶著乞求的神情對一個穿便服的人喊:記者大哥,能給我照張相嗎?”這時候還要照張相給誰看呢?如果是想給自己留紀念,顯然已經用不上了,他這時候倒應該“萬念俱灰”才對。想給別人留紀念?好像也多此一舉,就算是他的家人,會願意看到他被槍斃前的照片嗎?再說他的相已經照得不少了,至少在抓他的通緝令上,他的尊容已經散發到了全國!其實,他是下意識地想找點事幹,拖延時間,哪怕是一分一秒都是寶貴的。好在這個請求不像胡長清的請求那麽不切實際,警察立刻就滿足了他。
表現之二:懵懂無知。
今年春天,我跟蹤了兩個死刑犯行刑前後的全過程,他們對待死的態度更令我震驚。一個是搶劫殺人,在行刑前警察問他要留什麽遺言,他大大咧咧地尋思了一會兒,然後沒頭沒尾地扔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話:“別告訴我大姐。”我猜他可能最尊重他大姐,或者他大姐最疼愛他。另一個是強奸未遂怒而殺人,臨死前警察問他對家裏人還有什麽要說的,他咧咧嘴,想笑而沒有笑出來:“說什麽呀?快給咱來根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