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索討小費很自然,一派理所當然、落落大方的模樣。二〇〇〇年初夏,我去中西部的大峽穀遊覽,乘坐的是從拉斯維加斯出發的大巴士。臨上車,導遊分發給每位遊客一份遊覽路線圖,最末一行字就是:如果你樂意付給我們若幹小費,我們將不勝感激。
這隻能算是非常婉轉的:書麵形式,而且文質彬彬,主動權完全交在你手裏。有時候就不是那麽紳士化了:一次短途旅遊,那西部牛仔打扮的導遊,很有一把年紀的了。前後服務隻是兩個來鍾頭,帶著看了幾個景點,然後就站到司機座前說,各位女士先生,很高興陪了大家度過十分愉快的下午,現在我要跟大家說bye了,大家可以給我一點小費了。說完,他就從車前走到車後,滿麵燦爛的笑容,依次一個不漏地與各位女士先生們告別,右手握手,左手收錢。到他走向坐於車尾部的我時,手中的現金已是好大一把了。
服務者向被服務者收取小費,或者換個角度而言,消費者向提供服務的人員支付例金之外的額外費用,這已經成為美國人的一種習慣,或者說,已經成了美國社會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外出泊車,會有服務生來為你停車,這時候除了泊車費之外,你還要付他至少一元錢的小費。如果坐出租車,計程表上顯示的數字之外,你同樣也還得適當地再加上一點,這絕對地不算違規,司機當然也收得心安理得。睡了一夜的旅店房間次日有人來為你打掃,你在離房前不能忘了在桌上或是枕頭上放上兩三元錢。至於進飯店,那更是要備足零票,以便在離桌前往餐桌上放下大約是用餐總數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小費(午餐少些,晚餐多些)。有時候,飯店送來的賬單上,專門列有一個名目,就是小費“tip”。你在使用信用卡支付餐費時,可以在上麵填上一個你願意付出的數目,方便之處隻是不須往桌上放現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