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譚談文集·散文卷

吃酒

家裏有了喜事,要慶賀一下,於是要做酒。

親友有了喜事,接受邀請,前往祝賀,於是要去吃酒。

有喜事、好事,慶賀一下,祝賀一下,做酒也罷,吃酒也罷,這都是人之常情,原本是無可非議的。但凡事要有分寸,要有“度”。我曾在一篇短文中說過,金錢、權力、女人和酒,對男人來說,都是好東西,但是要把握好“度”。把握不好“度”,都是害人的東西。

什麽叫“度”?一、規模。有了喜事,請幾個至親密友聚一聚,把喜悅分享給大家。這是人生之樂。但規模不宜過大,範圍不宜過寬。大了,寬了,就勢必使一些被請之人為難。關係不是甚密,親情不是很濃,內心不想前往。不去,怕邀請者怪罪;去呢,心裏又不情願。這就會使別人尷尬。二、動機。千萬不要借此圖個人私利。有些人,因為經常被別人邀請去吃酒,送出去不少的紅包。自己有了什麽喜事,便也興師動眾地要做一回酒。用這些人的話說,是要“收回投資”。如果是出於這樣的目的,勢必使喜慶的事變味,有點失“度”了。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喜好。我對“吃酒”與“做酒”是從內心不願接受的。那一年,老父79歲。按照鄉俗,做滿十酒是男人做上不做滿。我把他從鄉下接到省城,一家人熱乎乎地為老人做了幾個好菜,祝了壽。第二年,他滿80了。在一些親友的鼓動下,他要在鄉下老家做幾桌酒,來信要我回去。我內心矛盾好幾天,還是沒有回去,老父為此兩年心裏不痛快。那一年,我50歲,隻有妻子、女兒和兒子四人在一起,加了兩個菜,表示了一下。哪知,一位在外地的親戚對我不甚了解,他們從外地趕來為我祝壽,直奔我住地附近的酒家,以為我會在那裏大宴賓朋。撲空後,才來到我家。這時,我們已經吃過飯了,隻好為他下了一碗麵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