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實說“槍聲”
我想先聲明一下,各種藝術形式之間,隻有表現形式的規律性差別,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這就同各民族人民之間隻有風俗習慣之別,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一樣。同時,各種藝術形式之間也都會有某種聯係,隻不過聯係大小有所不同而已。聯係大的則可以相互結合,互為改編,聯係小的就結合不成改編不了。小說和影視、戲劇就是聯係較大有相互結合和改編可能性的藝術形式,也隻是說有可能性,而不是一定就能。一般意義上的小說和影視劇,在人物、事件、故事及對話等手法方麵都必不可少,所以一般意義上的小說便容易被改編成影視劇本。我八十年代初發表的中篇小說《啊,索倫河穀的槍聲》就是因為具備人物形象比較鮮明、故事情節比較突出、題材具有比較強烈的時代感,與當時較多的人產生了共鳴,才被電影廠看中而改編成電影的。單從小說藝術規律而言,它還存在敘述手法不夠豐富,缺少現代小說最新描寫手段運用等不足。但小說發表後《小說選刊》等多家重要選刊予以轉載,同時獲多家重要報刊好評,並收到眾多讀者來信,產生的影響是我沒想象到的。先是被中央電視台聯播,接著被改編成電視劇,繼而又被改編成話劇、廣播劇、連環畫,等等。那時還沒有什麽出版法,哪裏改編了你的作品根本就不征求你的同意。最初看了同名電視劇後我不僅非常失望而且很生氣,改得令你啼笑皆非你還得向人家表示感謝,無名作者的一紙小說忽然被廣電媒體看上了眼兒,不就隻有連聲感謝的理兒嘛,哪像現在,廠家找你買版權時還得看你臉色行事。小說《槍聲》影響最大時,我正在中國作家協會的魯迅文學院(開初還叫文講所)就讀,幾家電影廠的人便接二連三找到學校要我改編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