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我就因一位同事求死不成而感慨萬端,把這題目寫下了的。現在他已化作青煙,不可能再有什麽渴望而隻剩自由了,我還是忍不住將他生前的渴望寫出來。
那位同事是某省人大的常委。他患了癌症,在醫院住了一年半之久。圍繞他的病出現過許多感人事跡。單位領導和同事們寧可別的事不幹,也把事業費擠出來四處買藥,一針劑高達千元也不在乎。連外省剛剛引進的全世界最高超治癌新法都用過了,仍無濟於事。黨和政府以及單位、醫院、親友明明知道再怎麽搶救也枉費心機了,可還是不惜一切代價去延緩他的死亡。然而,帶給他的卻是日甚一日時甚一時的巨痛。痛到什麽程度簡直難以言說。隻要一離開麻醉劑就兩手抓腦撓床,或大呼小叫或怒罵親人,或呻吟不止。痛不欲生這個詞怎麽解釋,看見他當時的表情就明白了。他生性剛強,但凡能忍住是不會如此的。我猜想他所忍受的疼痛一定比往指尖裏插竹簽更厲害得多。他等於是從頭到腳,從骨到肉地每個細胞都在挨竹簽,不然他怎能那般可憐地哀求醫生快點賜他一死呢?麵對他的哀求,醫生和親人們善良地串通一氣,一是哄騙他能治好;二是說法律不允許,誰讓他死誰就犯法。他便再度哀求,提請人大立一個“安樂死法”!醫生說全世界隻有小小一個荷蘭通過了“安樂死法”,而且是37票對34票勉強通過,我們堂堂的社會主義中國怎麽能立一個讓活人自殺的法?於是大家就繼續不辭辛苦地對他實行人道主義。
那是怎樣殘酷的人道主義啊!妻子日以繼夜的陪護操勞,十幾天便憔悴似老了二十餘歲,困得走路都可以睡著,卻還免不了遭丈夫痛不欲生而生出的辱罵。這樣的活著,對他和親友都實屬是最大的不幸了,卻非要人為地讓他再活下去不可。人心還是不是肉長的呢?世界上有些事真是莫名其妙,一方麵把最昂貴的藥一針接一針用來搶救痛不欲生而且確實沒了搶救的必要,搶救就等於對其殘酷用刑的人,另一方麵許多尚有生命力又須精心治療的病人卻缺醫少藥;不被重視。如此人道,說穿了就是非讓該死的人痛苦地活下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