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沒完沒了犯小人的文學大師
這是蘇東坡的一句詩,翻譯成大白話,就是:“老子不想奉陪你們,懶得跟你們這班小人玩了。”當然,這是對大師的妄議,但他用了“少年雞”這個典故,百分百地含有這層意思,諒不會錯。
據《蘇軾詩集》卷十九詩注:“《東城老父傳》雲:賈昌年七歲,明皇召為雞坊小兒長,至元和庚寅,年九十八矣。語太平事,曆曆可聽。自言少年以鬥雞媚上,上以倡優畜之。”“五坊”,是唐代為皇帝飼養寵物的官署,同時,也豢養了一批為非作歹,**市井,糟蹋百姓,坑害良民的衙役。在韓愈的《順宗實錄》中:“貞元末,五坊小兒張捕鳥雀於閭裏,皆為暴橫,以取錢物。”因此,“少年雞”者,即為人憎惡的小人也。
試想,一位詩人,被小人陷害,扣他一個“以詩忤上”的駭人罪名,在大獄裏關了一百三十天,最後,“摘帽”,或者“改正”,終於獲釋,走出牢門。可以設想,汴京城的拂麵清風,灌湯包的撲鼻香味,馬上就要過大年的愉悅氣氛,以及他的追星族蜂擁而至的熱烈擁躉,能不令他食指大動嗎?能不令他詩興大發嗎?於是,就有了以上為題的詩句。
全詩為:
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休官彭澤貧無酒,隱幾維摩病有妻。堪笑睢陽老從事,為餘投檄向江西。(《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複用前韻二首》之二)
北宋亡後,政府南遷,汴京文檔,散失民間,幸虧南宋的朋九萬這位有心人,悉力搜羅收集,我們才得以看到蘇東坡收審刑供的實錄。由於元豐二年(1079)的這樁文字獄案,是由禦史們發起的,而烏台是都城開封禦史衙門所在地,於是這本小冊子遂名之曰《烏台詩案》,版行於世。這樣,我們也就得知蘇軾筆下的“少年雞”為:一,監察禦史裏行何大正,二,監察禦史裏行舒亶,三,國子博士李宜之,四,禦史中丞李定。還有五,那位著《夢溪筆談》的翰林學士沈括,至少在這次案件中,扮演了一個不光彩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