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譜是角色的寫照,絕不等於演員的全部真實
1934年的十月底,魯迅先生寫了一篇談臉譜的文章。
當時,國民黨的文宣機構,控製輿論,甚為嚴緊,出版單位都得將文稿事先送審,而後付印。先生此作,遞上去以後,即被檢查官員禁用,也就是我們習慣說的“槍斃”了,更文雅一點的說法,便是“無疾而終”。但隔了一年之後,先生編《且介亭雜文》集,又將此文收入集中,並未引起官非,而且,先生還在書後的《附錄》中,講到了被禁的始末。
《臉譜臆測》是寫給《生生月刊》的,奉官諭,不準發表。我當初很覺得奇怪,待到領回原稿,看見用紅鉛筆打著杠子的處所,才明白原來是因為得罪了“第三種人”老爺們了。現仍加上黑杠子,以代紅杠子,且以警戒新作家。
編書允許,但刊物上不準麵世,禁刊而不禁書,這種執法的不一致性和不一貫性,讓人感到蹊蹺。也許審刊的官員,那天消化不良,或者痔瘡犯了,而覺得什麽都別扭,因之影響他的判斷?另一位審書的官員,可能在百樂門跳舞跳得開心,或者在杏花樓喝酒喝得痛快,網開一麵,先生不但可以編進集子,並可以將當時標榜不左不右的“第三種人”拉出示眾。
現在將紅鉛筆劃杠的“犯忌”文字,抄錄如下:
在實際上,忠勇的人思想較為簡單,不會神經衰弱,麵皮也容易發紅,倘使他要永遠中立,自稱“第三種人”,精神上就不免時時痛苦,臉上一塊青,一塊白,終於顯出白鼻子來了。黑表威猛,更是極平常的事,整年在戰場上馳驅,臉孔怎會不黑,擦著雪花膏的公子,是一定不肯自己出麵去戰鬥的。
先生這段話,充其量,不過是順筆而至的小小幽默罷了。若是連這點玩笑都在箝製之列,作家大概隻有上吊一途了。至於這位檢查官如此大驚小怪,細細分析,也無非:一,中國人普遍缺乏幽默感;二,而缺乏幽默感的中國人中,又以道學家為最;三,而假道學一旦當上文字警察,往往特別的假正經。於是,就出現了《臉譜雜臆》這樣一樁低能兒製造的文壇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