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朝天空:李國文散文集

文人風骨

因為寫過一篇有關周作人曆史的文字,受到誚議,嘲之曰“奉旨罵賊”。其實,既是賊,奉旨罵或者不奉旨罵,又有什麽關係?隻要罵的這一位,確實做過賊骨頭,罵就沒有錯。舉例而言,總不能因為這個賊的麵孔長得標致,你愛之彌切,喜之彌甚,就容不得別人罵他。或者,也不以因為這個賊寫了一手漂亮毛筆字,你欣賞備至,五體投地,就要我們忘了他的賊身份。

賊就是賊,一定要把賊當神仙供,“天地君親師”後加上這個賊,香火供奉,那是個人自由;但不許別人講這個賊的一句壞話,那就是霸道了。孔夫子早就說過了,“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總不能因時代“進化”,思想“解放”,到了對漢奸、賣國賊,人人必得“捧”之的地步吧?

清人劉聲木在其《萇楚齋隨筆》卷二《南宋鄧肅等論楊雄》中講到:“楊雄,後世以其能文,極力為之文過……好其文,並及其人,欲使其彌天罪惡消滅於無形。其顛倒是非,淆亂黑白,居心尚堪問乎!”看來,因其能文,而為其文過者,古已有之,也就不覺得有什麽新鮮感了。

中國舊時文人,都講“道德文章”;從理論上說,文人的“道德”和“文章”,兩者應該是統一的或盡量做到統一。但是,幾千年來,相當多的人並不“道德文章”,甚至更有文章甚好而道德極差的文人。怎麽辦?一般都采取不深究的辦法,隻當看不見,何況中國人有隱惡揚善的美德。

對於當漢奸的周作人,其實大家一直心照不宣,向來是道德歸道德,文章歸文章分開來看他的。五十年來,相安無事,大家也約定俗成,作如是觀。近年來,忽然發現這是一座“金”礦,出版他的書,可以賣錢,於是猛出;寫他的文章,可以得稿費,於是猛寫;為他鳴冤叫屈,可以撈一頂“撥正反亂”的桂冠,於是猛來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