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漢字是由倉頊造出來的。變化萬千的漢字妙趣橫生,細細琢磨起來,漢字的構成巧妙,其中不乏哲理。筆者不揣淺陋,歪解幾字,博君一笑而已。
火:顯然,人字伸出兩隻手就變成了火字,古語說: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今人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看來,人一伸手往往就會引火燒身。時下,翻閱報刊很容易找到貪官伸手而引火燒身的例子,小到鄉鎮長、科股長,大到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直轄市的市委書記(陳希同),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實在不少。看來,古人造字時,深謀遠慮,洞察世事,具有遠見卓識。伸手容易引火燒身,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可為什麽那麽多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我覺得這大概與火燒得不夠旺有關,假如有十個人伸手,隻有一個人引火燒身,那麽伸手導致引火燒身的概率是很低的,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所以,一些人總是抱有僥幸心理,認為那個燒身者大概不是自己,因而鋌而走險,這確實值得我們深思。
敗:敗由一個“貝”和一個“攵”組成,“貝”可理解為寶貝,進而可理解為錢,而“攵”與女字十分接近,故權且理解為女人。由此可見,一些人的失敗主要是由於這兩個因素,一個是因為用不正當手段撈錢,所謂貪汙受賄;另一個是貪色,現在大多貪官都是貪色之徒,見色眼開,見色昏頭、見色放肆。在這兩個因素上,人若不嚴格約束自己的欲望,采取不正當手段攫取上述兩者,那麽就毫無疑問地走入人生的敗局。這裏不排除一些人憑僥幸蒙混過關,但紙終包不住火,一旦東窗事發,則步入萬劫不複的深淵,想後悔都來不及了。如何對錢和色,這是檢驗一個人品格高下的試金石。一些能人馬失前蹄,皆因在兩者麵前把握不住自己而自毀前程,確實可悲可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