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年伊始,河北某縣縣委書記提出了一條“治縣新政”,即要用孝道來考核幹部。按這位書記的“新政”規定,轄屬科局官員如果要作為預提後備幹部,必須持有其公婆或父母的“德孝”意見證明書,無德不孝者一律不允許提拔使用。這位書記對新政闡述得很清楚:“一個連親生父母都不孝順的人,怎麽能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任呢?對不孝順父母的幹部決不能提拔和使用。”正是在這位書記的新政之下,一批在“孝”字上有瑕疵的科股幹部被擋在了後備幹部庫之外。
新政提出,網絡熱議不斷。在商品背景下道德傳統的傳承引發社會隱憂的今天,重提“德孝”觀念的確能打動不少人心。不錯,這位書記的新政聽起來很有道理,孝敬父母是做人的基本道德,無德不孝的人肯定當不了什麽好官。然而,來自網絡的信息更多的是批評之聲,私德畢竟不是官德和公德,誰能保證,一個對父母百般孝順的人就一定能是一個造福一方的清官呢?一些管官治吏的幹部,不在根本問題上想辦法,卻指望封建時代的“以孝治天下”的招數治政,這聽起來近乎荒唐。孝子可以保國安民,同樣也可以禍國殃民,這樣的例子不論曆史和現實,都不勝枚舉,遠的如東漢王莽,他在未篡權之前,可以說“宗族稱孝,師友歸仁”,被列為知名孝子,但一經得勢,便窮凶極惡,滔天虐民。兩種麵孔,被他演至極致。近的有前幾年被查處的大貪官胡長清,據說當官後他每次回歸故裏都大盡孝道,又是買營養品送嶽父母,又是親自送嶽父母檢查身體。為顯其敬孝之心,他每次到嶽父母家,都一定要住在地鋪上,這曾被傳為佳話,讓兩位老人備受感動,逢人即誇女婿如何敬上知孝。後來當胡長清貪腐行為東窗事發,被證明是個大貪官時,其嶽父得知後哭瞎了眼睛,最後氣絕身亡。試想,如果胡長清這樣的人長期身居高位而其貪腐劣跡不被察覺,我們的國家和人民不知要蒙受多麽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