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中國台灣之前,於建嶸告訴我,台灣不可能有拆遷這種事。但很不幸,我一到台灣,就劈頭趕上一個拆遷——“大埔事件”。一連好些天,幾個電視台都在談這個事件,事件中有位72歲的農婦喝除草劑自殺。
大埔事件,在本質上,是政府導向的發展主義的一個結果。大埔在台灣的苗栗縣,而苗栗是台灣經濟發展比較落後的地區,一個農業縣。2008年,得到壓倒性票數上台的縣長,思有所為,在苗栗建科學園區,引進產業。台灣的朋友說,在台灣,科學園區是個有魔力的名字,小蔣時代的新竹科學園區的成功,使得這一模式在全台到處開花。其實,現在的好些所謂的科學園區,裏麵進駐的企業,根本就不是高科技,跟大陸高新開發區一樣,有什麽投資辦什麽企業,做鞋做衣服和高能耗高汙染的,都可以來。苗栗新建的科學園區,一共新征100多公頃土地,多數都是房地產開發,隻有一小部分,據說是給郭台銘的企業新奇美建廠用的。恰好就在這一小部分上,出了事。
台灣的農地征用,所使用的法律,是威權時代製定的《土地征收條例》,按這個條例,政府征用的農地,協商價格不成,如果多數農戶同意接受征收條件,剩下的釘子戶,是可以被強製征收的。理論上,即使這些農戶不肯接受征收條件,不交出地契,征收一樣可以完成。麵對政府的征收,農戶一般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按被征收農地的40%份額,接受建築用地,農戶有了這些建築用地,由於建築用地地價高,理論上農戶是可以獲利的。二是接受政府認可的土地賠償金。這種選擇一般都比較虧,因為政府給的錢比較少。但是,大埔一帶被征收土地的農戶,有些人抽到的建築用地靠近高壓線,或者靠近墳地,賣不出價錢。所以,這些人遲遲不肯接受政府的條件,形成了所謂的釘子戶。台灣的朋友告訴我,這些農戶,不肯接受政府條件,也有不肯放棄祖輩種地傳統的意思在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