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月,不時有些濁浪邪風在世間卷起。我深感自己無力回天。但不隻一次在心裏狠狠告誡自己:守住自己吧,不要讓濁浪把自己的身子弄髒了。
哪知,要做到潔身自好,也非易事啊!
前些日子,一座我十分熟悉的煤礦建礦二十周年。礦黨委書記親臨寒舍,邀我去礦參加慶典。目下,是煤礦最困難的時候,礦裏還花錢搞慶祝,這是怎麽想的?書記告訴我:“需要鼓勁。建礦十周年的時候,礦上最紅火,我們沒有搞什麽活動。眼下,礦上黴得抬不起頭來,我們要燒一把火,燒掉身上的黴氣。有錢的時候,不亂花一分錢,無錢的時候,也不能太窩囊!我們要借此來溝通一下和用戶的關係,改善礦山的外部環境。”我覺得,這礦山的頭兒們想得很深遠。我去了。
走的時候,礦裏迭我們一人一份紀念品。那是一條價值百來元錢的腈綸毛毯。我堅持不受,對方很難堪。好心人開導我說:你不要,別人還怎麽好要呢?做事不要過份了。做過份了,也是突出自己。別人都不清廉,就你清廉?這也是脫離群眾呀!我隻好受了。
從礦裏回來的那幾天,心裏堵得慌,好像遺失了什麽貴重的東西,又好像做了什麽虧心事。我決計要給礦裏一點什麽回報。我能回報什麽呢?手中隻有一隻筆。我盡快寫了一篇宣傳這座礦山的散文,分別寄給中央、省裏和當地的一家報紙發表。
要做到不受禮,難;傲到不送禮,應該容易了吧!非也。
因為一件事情,我們要找中央某部門批辦。正好那個部門,有一位和我關係特別的領導同誌。我們去找他幫忙。登門拜訪之時,我不準備帶任何的禮品。同行的友人不同意。說這樣太不合時宜了。我說,如果不找他辦事,帶一點禮物,那是朋友的情份。如今是找他幫忙辦事,送上一份禮物,我總覺得這禮物變了味兒。兩人爭執一番,最後還是我做了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