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改造人。
1985年冬,我到冷水江市深入生活,兼任市委副書記。到任不久,我下鄉去調查研究。第一個點是金竹山鄉。談完情況以後,已是中飯時分,鄉裏的幾位領導陪我到食堂用餐。桌上擺著雞肉等四、五樣菜。我原想是和鄉裏的幹部們一樣,在食堂裏用一份普通的飯菜,沒想竟得到這樣的“特殊”待遇,心裏很不好過。飯後,我堅持要付款,鄉裏的同誌硬是不收,司機也勸我,說其他領導下來也是沒有付款的。在我的一再堅持下,鄉裏隻好按當時的有關規定,收了我和司機各三角六分錢。
冬去春來,歲月流逝。不知從什麽時候起,我這三角六分錢硬是交不出去了。且用餐的規格越來越高。每當告辭離開那裏的時候,心裏極不好受。車子開出好遠,心裏還堵得慌,好像做了虧心事一樣。
又是一些時日過去,我這種做了虧心事似的心情,漸漸地淡去。離開的時候,還是照例地說一句要付款,別人不收,也就罷了。再後來,連這一聲要付款的話都沒有了。用完餐嘴巴一抹,鑽進小車就走,心安理得。似乎人家理所當然地要招待你似的。
近些年來,這種風氣似乎越演越烈。不久前,我到八、九個地市跑了跑。每到一地,都是好幾百元一桌的酒席。晚上,還要我們去舞廳“瀟灑走一回”。我不從,但我又不敢態度太堅決。心情十分矛盾。你不樂意這樣,你知道別人樂不樂意這樣呢?你如果堅決地抵製,別人會怎麽看你呢?就你清廉?就你……你這不是在突出自己?這也是脫離群眾呀!於是,我隻好隨大流地鑽進那有空調的“雅座”,守住自己的一張嘴。水魚上來了,我說我不吃這類爬行動物的;蛇肉上來了,我說我……晚上去舞廳,我說我不會(我的確也不會);主人安排最好的老師教我,我說我有一本最好看的書還差一點點沒有看完……我不敢理直氣壯地反對公款請吃,公款請跳舞。似乎那樣做,自己理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