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病了嗎?

§懲辦“學術漢奸”?

祥和之時總不免有殺伐之聲,火氣大的人,動不動就喜歡動殺機。有來自全國最高學術機構的政協委員,聲言提議人大製定《懲治漢奸言論法》,說是某些學者,打著學術研究的旗號,歪曲曆史,為八國聯軍侵華曆史,尤其是日本侵華曆史翻案,所以,必須以法律手段,加以嚴懲雲雲。

筆者在近代史界混跡多年,至今尚未出界,耳濡目染,從未聽說國內這個界裏有誰翻過這樣的案,如果說是日本學者,倒是大有人在,不過,中國立法,好像也嚴懲不到人家頭上,所以,某委員所要嚴懲的,估計還是某些他看不上眼的國內學者。這些學者,所有的罪過,不過是沒有按照某委員所喜歡的一些調子來研究而已。大家隻能在這個調子底下,在狹小的框子內從事研究,出了框子,就算大逆不道,不僅要開展學術大批判,而且要立法嚴懲,必欲將之抓進班房而後快。這個問題,我想隻要還是個學者,或者自稱是個學者,都不會認同的。但是,我們這位具有研究員、教授和國家最高學術機構學術委員頭銜的某委員,卻一個吐沫一個釘,這樣說出來了,看來,中國的學者稱謂,有的需要改稱“學罰”或者“學懲”了。

曆史研究,是要講材料、講證據的,傳統史學家,比之為老吏斷獄,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像法官斷案,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同意人家的論證,哪怕恨得牙根癢癢,也隻能拿出證據來駁,口氣再惡,也不能出學術討論的範圍,就算你真的認為人家是所謂的“學術漢奸”,也得拿出證據來,否則,就是漫罵、人身攻擊和大批判。這樣的大批判,無論聲勢有多大,嗓門有多高,終歸無濟於事。更何況,現在某委員已經沒有辦法像“文革”時那樣,操辦一台群眾大會,把他痛恨的學者揪到台上去,戴上高帽子,批倒批臭,再踏上一萬隻腳,所以,在罵街之餘,隻好求助於法律了,而法律又沒有以學術研究治罪的條款,於是《懲治漢奸言論法》的提議,就這樣問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