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是從哪兒來的?這個問題一直在我們這裏不是個問題,還用問嗎?上級任命嘛。重點大學校長換屆,新校長都屬於空降部隊,什麽時候換、換誰,學校裏的教授基本無權過問。雖然說,按規矩,組織部門得走一走群眾路線,征詢一下若幹教授的意見,但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形式,別當真,也沒有把你的意見當真。所以當時法大的教授說,閉門家中坐,校長天上來。
這個不是問題的問題,現在有人質疑了,發問者是政協委員邵鴻。邵鴻在兩會上發言批評大學行政化,提議大學民主管理,實行民主遴選校長。
也許有人會說,上級任命的校長,也都是專家教授,有些還是院士,他們當校長,就等於是專家治校、教授治校。可是,政治學常識告訴我們,跟掌權者的身份比較起來,權力的來源往往是決定一切的,權力來源於上級,則聽命於上級,來源於民眾,即使不能完全聽命於民眾,至少要顧及民眾的意見。大學的主體是教師和學生,教授治校,不等於某一個教授當了校長,哪怕他是名教授也是如此,關鍵在於眾多的教授是否認可他。如果他坐上校長的椅子,跟學校裏的教授沒有任何關係,那麽實際上他就不可能代表教授,而隻代表任命他的上級。
說起來,大家都知道,大學教育是個專業性很強的領域,相關的學術更是屬於專家和教授的事情,不是官大學問必然大,也不是官大就自然會辦教育,必須尊重教育和學術的自身規律,大學得大學來辦,不是教育行政部門來辦。可惜的是,我們現在大學的現狀,恰是教育行政部門在辦大學,不是大學辦大學。大學第一等級的重大事務,比如校長書記的遴選,辦學方向的確定,專業設置,辦學層次和主要框架,即能否招碩士博士,有多少博士點、碩士點,多少重點學科、一級學科等等,是由行政主管部門決定的。次一檔次的重大事務,院係的結構,機關主管部門的領導崗位,各專業內部的調整,學校的招生等等,是由行政部門任命的校長書記決定的。最後剩下雜事,由各個學院的院長副院長,加上幾個部門的頭頭來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