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我寫的東西越來越多了,每到年終,總會可以集成一本或者兩本叫書的東西出版。沒名的時候,出本書難於上青天,有點名了,不斷會有人找你出書。世界上沒有真正的公平可言,混出來就算熬出來了,混不出來,縱有天大的才華,也是明珠埋在沙子裏,不見得有人專門會辛苦地扒開沙子來找。我相信,就人才而論,埋在沙子裏的明珠,肯定比那些被人采去放在帽子項上,或者掛在美女脖子上的多。
我曾經說過,賣文為生是我小時候的夢想,不期望做官,沒心情經商或者幹點別的發財的事兒,養活自己和家人,大概隻能賣文。古代文人管賣文叫做煮字療饑,字得寫出來,還得煮熟,才能—充饑腸。除非名氣特別大,一般日子都過得不怎麽樣。真正過得好的,或者走仕途,或者走商道,不會一個字幾個錢地斤斤計較。但凡是賣文的人,無一例外要計較,即使口中不說,心裏也嘀咕。賣文賣到今天這個地步,最怕的是人家跟你套交情,然後稿子索走,稿費不論,或者壓得很低很低。前幾日看明人筆記,說有賣文者,碰上一位世交,仗著交情索取他一篇文字,不給稿酬。那人躊躇半晌說道,我這個人沒有錢寫不出東西來,這樣吧,你先拿五兩銀子放在我的案頭,催催精神,等我寫完了再還你如何?看到此處,不禁拍案叫絕,真合我心。下次再有套關係少給稿費的,一定照此辦理,先讓他在案頭放上兩疊厚厚的人民幣再說話。當然,放完了我還不還他,可就兩說了。
當然,說歸說,真要是朋友逼到牆角了,稿費再低,估計也隻能寫。中國這方麵的現行政策不夠完善,稿費起征點奇低不說,網絡轉載,作者一文莫名。一篇文字,轉得漫天都知道,你也就隻能拿到最初發在紙媒上的那點錢,待遇跟一點沒轉載的文字一樣。書賣得稍好,盜版就會上來,而且沒有人管。據說靠青春寫作的人,不怎麽怕盜版,因為90後、00後的人,看書如追星,非正版不碰。但我們這些寫給成年人看的書,命運就大不一樣。讀者理性多了,算計之下,還是盜版合適。所以一旦盜版起來,書就死活賣不動了,版稅也就沒了。因此,當今之世,所謂的賣文為生,也就是活著而已。我的情況稍好,有一個教書的職業,賣文的收入已經足以養家,但講發財,還是離得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