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二版)

第一節 前封建時代

如果把政治理解為族群之間的交往和爭鬥以及族群內的公共事務,那麽在國家產生之前,也可以有政治,但我們一般還是把政治視為國家產生以後的事情,而將國家出現前原始人的事務交給人類學家去處理。鑒於此,作為中國政治製度史的開端,我們首先關注的是中國國家起源的問題,其次我們還將討論中國早期國家的形態和過程。

一、國家起源的假說

國家起源的學說,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契約說、衝突說、貿易說、水利灌溉說、戰爭說和聖人造福說,下麵簡單分述之。

1.契約說

這種說法認為,在國家產生之前,人們處於自然狀態,為了避免自然狀態的混亂和生活的不便,人們自動在某種契約下集合起來,形成組織,組成國家和政府,將自身的權力讓渡給國家。霍布斯是契約理論的最早闡述者,洛克和休謨完善和豐富了這種假說,認為國家的出現是為了維護人們的私有財產權,政府的權力是由人民讓渡的,也可以由人民來收回。契約說的核心是人們在自然狀態下,是可以溝通和合作的,由溝通和合作,通過達成契約,產生了國家。

2.衝突說

衝突說強調人在自然狀態下的衝突,由衝突導致了強製。衝突說的最早萌芽是盧梭,他在《社會契約論》中提到,在國家產生之前,人已經分為窮人和富人,富人為了結束由於財產占有不公平導致的人與人之間的“戰爭狀態”,創建了國家與政府,使之為富人服務。而馬克思、恩格斯則將這種衝突說強化到了階級鬥爭的境地,認為人從原始社會走出來,是因為生產力的發展導致了社會剩餘的出現,結果社會分化出了階級,一個階級可以占有另一個階級的產品,為了維持這種狀態,於是產生了國家機器,因此國家是階級壓迫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