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出台司法意見,說是對醫生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回扣者,以商業賄賂罪論處。的確,是有不少的醫生和教師,借職務之便,比如開特別藥方,或者購買特別的教學用品,比如影響學生定購教輔材料,吃回扣,影響很壞,該整。
不過,在我的印象裏,這兩個行業吃回扣的人,大頭絕非一般的教師和醫生,而是若輩中有權有勢者。醫生至少是科主任,教師至少得是教研室主任或者年級組長,大學裏至少得是院長、副院長,直接負責單位采購的單位首長才是某些商家主攻的對象。
說到底,無論拿大頭的醫官學官,吃小頭揩油的醫生和教師,能夠這樣肆無忌憚地吃賄賂,占學生和患者的便宜,最大的根源是結構性的。無庸諱言,我們現在的醫院和學校,還是壟斷性的,公立醫院和學校占據了最大的醫療和教學資源,少量開放的民營成分,還僅僅限於拾遺補闕的位置,隻能靠低端的特殊病治療(很多都是蒙人的)和職業教育來維持。老百姓生了病,別無選擇,隻能去公立醫院,由於醫患之間信息的完全不對稱,也隻能聽任醫院擺布。公立醫院“以藥養醫”的痼疾,固然有政府投入不夠的原因,但是在目前情況下,即使政府加大了投入,醫院也未必就會停止“以藥養醫”行為,因為畢竟這裏麵的利益足夠大,而醫院的壟斷地位,就是可以方便地讓藥廠通過勾結院方乃至醫生,結成聯盟欺詐患者。同理,學生和家長,在學校裏也處於不得不接受侵害的弱勢地位,無論教師和學官怎麽做,他們多數人的理性選擇,都會讓他們選擇接受而非反抗,因為別無選擇。尤其那些重點中學以及有點名氣的公立大學,店大欺客,你不來有人來,你不來,隻好選擇出國,但出國受教育,絕非一般老百姓所能承擔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