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30周年時,有消息說,唐山準備修建一座有關地震紀念的主題公園,公園建有紀念牆,供地震死難者的家屬刻上死難親人的名字。無疑,公園的創意是不錯的,作為中國近代以來死難最慘的一次地震災難,人們終於有了一個可以懷念和憑吊罹難者的地方,這在中國,還是第一次。在此之前,人們隻能通過再次閱讀錢鋼先生的《唐山大地震》,寄托自己的哀思。
不過,當我們仔細閱讀這消息的細節時,困惑出現了。原來,紀念牆上刻名字是有代價的,而且價格不菲,一個名字1000元。這樣一來,主題公園變成了某種營利性的“開發”,實際上是商家主導的商業行為。
當然,商業行為不見得就都不好,公共事業建設引入市場機製,往往可以提高效率,節省納稅人的花費。但是因此將公園變成生金蛋的雞,而且是在紀念死難者這樣一個嚴肅的主題上,不由不令人生疑甚至憤慨。
首先,那些付不起錢的死難者家屬怎麽辦?難道他們的親人就沒有資格被懷念?那些已經沒有了在世親人的死難者怎麽辦?是不是他們就被理所當然地排除在被懷念的行列之外?其次,1000元一個名字,按這個價格,是不是提供2000元或者更多,名字就可以鐫刻得比別人大許多?同樣是災難的死難者,憑什麽他們的亡靈還要分出三六九等?
當然,作為商家的商業開發行為,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並不奇怪,甚至無可厚非,在商言商,人家就是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唐山大地震是一場撼動了整個中國、震驚了世界的曆史事件,在人類曆史上,像這樣毀滅一座城市,把幾十萬人在瞬間抹掉的地震是不多見的,隻有古羅馬時代龐培的災難差可比擬,加上當時的中國又處在那樣一個特殊的時刻,所以,這場災難,對於中國乃至世界都是具有無與倫比的特殊意義的,而唐山地震的死難者,當然也被特定的時代和場景,賦予了更為沉重和複雜的價值,無論從哪個道理上講,他們中的任何一位,都沒有理由被忽視。作為事件的發生地,作為災害的受害一方,中國早就該為事件建一所紀念性的建築或者公園,告慰那些死去的人,也告慰他們的親人以及所有牽掛這場災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