冗官與冗政是傳統官僚體係的一大特色,幾乎每個朝代都難以免“俗”,可能有的會好一點,有的差一點,愈往後走,官僚體係愈完備,這個問題也就愈突出。前資本主義時代的官僚體係的首要問題是維持穩定,為了實現這一目的,必須犧牲效率,所以冗官與冗政就不可避免了。
冗官不過是人浮於事,平白多出來的閑曹與浮吏,他們吃飯不管事,而且還搗亂,成事沒有,敗事有餘。而冗政就比較複雜了,它既有與冗官相聯係的機構重疊、政出多頭種種製度結構上的症狀,又是一種行政風格,它在行政運行上疲遝、沉悶、低效率,而且還外帶一種奇特的行政手段:隻要中央政府的某些政策對一些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不利,相應的政府機構就會利用政策間的間隙、文牘文辭的轉換等手段,使政策名存實亡。麵對這樣的冗政機製,你就會像掉入了棉花套一樣,全然無處著力,也不知向何處出擊。據說太平天國時期,某督撫受賄為手下一名屢戰屢敗的部下說情開罪,文案老夫子隻將奏稿中的“屢戰屢敗”換個次序,變成“屢敗屢戰”,就化罪為功,安然無恙了。這種文牘功夫,就是冗政行政風格之一。
在戊戌新政的推行過程中,不喜新政的大臣,幾乎是本能地利用冗政的滯力來阻擊之,其中既有衙門習氣的推諉與拖遝,又有巧用文牘的抵製,更有偷梁換柱搪塞陋習。
修改各衙門的則例,本是行政機構改革中非本質性的一項改革舉措。清代是個偏重於依賴製度與成規慣例進行統治的朝代,各個衙門根據辦事的需要,除了《會典》之外,還定有“則例”,即處理日常政務的條規與成例,多數以事例(即從前辦過類似公務)的形式出現,辦事時按例來套,參照前例執行便是。時間一長,事例繁多,規定細瑣,有時往往前例與後例矛盾抵牾,實際上給書吏文案之流上下其手、營私舞弊大開方便之門(因負責的高級官員無從去熟悉則例)。各衙門某種程度上是胥吏當家。清人有這樣描繪各衙辦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