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五光十色說曆史

革命的經濟學

革命和造反,是掉腦袋的事兒。但這種事兒,也需要錢,也就是支付成本,像做買賣一樣,要有本錢。比較起來,造反這種事,在起初的時候,往往就是拉杆子做土匪。按過去的說法,就是做沒本錢的買賣,若幹強人湊在一起,幹上幾票,弄大錢,無本萬利。以吳思先生的說法,他們付出的成本,就是丟命的風險,因此叫“血酬”。但血酬畢竟是學者算出來的,在現實中,他們一般無須先湊上一筆錢入股,然後再幹,也不需要先給參加者付工錢,都是幹完了,再分錢。所謂大碗吃酒肉,大秤分金銀是也。但是,革命稍有不同,孫中山先生的革命尤其不同,他的革命,多半都是拿錢雇人,雇來人革命。參加者,除了少數先進分子之外,都是在先支付了工資,然後可以期待成功之後的分紅。多數參加的嘍囉,其實隻是看在提前支付的銀子的麵上,才參加革命的,屬於一種謀生的途徑。反正事若不濟,一哄而散就是。是有風險,但也未必很大。這些人原本就是在社會邊緣行走的人,生活動**,命本就不值錢,冒一回險,換點現成的酒錢和煙錢(鴉片),也是值得的。

說起來,從興中會到同盟會,雖然革命黨人的起義,也有策動新軍這一路,所費不多。但孫中山和他的嫡係人馬的起義,還是走會黨路線。這種會黨路線,多半是要花錢的,而且花不少的錢。當年,在革命黨內部,最能籌款的人,還是數孫中山。因為他的海外華僑身份,加上口才奇佳,總是能從海外的華僑那裏,弄到銀子。雖然有的籌款很像是讓人買股票或者期貨,籌款者開出未來的官爵,讓人付現款購買,許諾一旦革命成功了,就可以憑票付貨,某年我去馬來西亞,還看到僑民手裏的這種革命官爵期票。當然,後來革命真的成功了,期票一張也沒兌現過。擁有這種期票最多的海外洪門,自然就跟孫中山翻了臉,後來成立致公黨,居然擁戴孫的叛徒陳炯明當主席。孫中山的籌款能力,在革命黨之外都赫赫有名。武昌起義發生,孫中山回國,大家都以為他理應帶大筆的錢回來。沒想到,他告訴記者,他隻帶回來革命的精神——這倒是實話,黃花崗起義已經是革命黨的孤注,花光了所有的錢,也透支了孫中山的信譽,他已經籌不來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