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史與看客

偏不說自己是俘虜

葉名琛在曆史上已經被定位為帶有強烈貶義的“怪人”。洋人打上門來,隻管關起門來扶乩請神,在僚屬麵前,裝得什麽事都沒有,學謝安以示“鎮定”。可惜,等不來“小兒輩破賊”,等來的卻是鬼子進村,洋人打破了大門,把他抓了去。當時人就說他“不死,不降,不走;不戰,不和,不守。古之所無,今之罕有”。

然而,換了我們,如果處在葉名琛的地位,又能怎麽樣呢?戰,沒有本錢;和,沒有授權;守,自然是守不住。走(逃)的話,清朝法度,地方官守土有責,如果棄城而走,日後是要掉腦袋的。一介縣令尚且不能逃,何況堂堂的兩廣總督?走尚不可,降就更不行了,自己丟人不說,家族的臉麵都沒了,多少年多少輩抬不起頭來。當然,死是可以的,隻是一來,洋人的炮彈沒長眼睛打到總督大人,二來葉名琛自許名臣,有“疆臣抱負”,要為朝廷分憂,國家外患未了,不能死。

再說,如果說葉名琛表現不好,那麽當時有誰表現好呢?廣東巡撫柏貴,在洋人據城之後,依然開衙視事,按洋人的旨意行事。僧格林沁倒是戰了,冒充土匪攻擊人家使團在先,在八裏橋擺好隊伍跟洋槍洋炮對陣在後,換來的,不過是自家士兵的屠戮和京師的淪陷。

廣州城破之後,葉名琛做了俘虜。洋人還算“文明”,沒有給我們的總督大人五花大綁,上銬戴鐐,甚至連碰都沒碰他,還讓他帶上日用品,甚至食用的糧食並若幹仆人,因為葉大人既不打算吃洋人的飯,也不打算用洋人的東西,當然更不用說使喚印度人了。就這樣,葉名琛被帶到了船上,一路漂泊,到了印度的加爾各答。在那裏,葉被關在一棟小樓裏,每天寫字作畫,以海上蘇武自許。據說,他的鈐有“海上蘇武”印章的字畫,大半都送給了洋人(這成為日後國人鄙夷他的一個重要理由),是否真確,不好說,可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老人家隻吃自己帶去的糧食,一年後糧食吃光了,他便不食而死。這時候中國和英法聯軍的戰事尚未結束,國內的反叛遍地烽火,朝廷上下焦頭爛額,自然沒人想起這位海上的蘇武。按說,死在加爾各答的葉名琛,如果非要類比哪個古人的話,往好一點說,倒更像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齊,因為他真的不食“洋”粟死掉了。雖然同在異域,蘇武是漢朝的使節,被扣押在匈奴,放了十九年的羊,葉名琛是清朝的疆臣,城破做了俘虜,兩人的境遇好像根本挨不上。不過,仔細想想,葉的自許也不無道理。按清朝的製度,雖然總督實際上是疆臣,但名義上卻是上麵派下來的中央官員,而兩廣總督,一向是負有跟洋人打交道辦交涉的使命的,在鴉片戰爭之後,這種職責更是明確,所以,葉也可以說是具有使臣的身份。作為使臣辦交涉而交涉不明白,進而被野蠻的洋鬼子扣押,所以,他當然是蘇武,為了不辱使命,打定主意不食洋粟,可是加爾各答沒有羊可牧,帶來的米又不夠多,隻好不食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