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袁枚(1716—1797),二百年前之文學巨子。其《隨園詩話》一書曾風靡一世。餘少年時嚐閱讀之,喜其標榜性情,不峻立門戶;使人易受啟發,能擺脫羈絆。爾來五十有餘年矣。近見人民文學出版社鉛印出版(1960年5月),殊便攜帶。旅中作伴,隨讀隨記。其新穎之見已覺無多,而陳腐之談卻為不少。良由代易時移,乾旋坤轉,價值倒立,神奇朽化也。茲主要揭出其糟粕者而糟粕之,凡得七十有七條。條自為篇,各賦一目。雖無銜接,亦有貫串。貫串者何?今之意識。如果青勝於藍,時代所賜。萬一白倒為黑,識者正之。
郭沫若
1961年12月12日於從化溫泉
一 性情與格律
袁枚於詩主性情說。所謂性情者,謂抒寫胸臆,辭貴自然。這較王漁洋神韻說之不著邊際、沈德潛格調說之流於空套,自然較勝一籌。然袁枚往往為偏致之論,如雲:
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
——《隨園詩話》(以下簡稱《詩話》)卷一第二則
這把格律和性情,完全等同了。人誰無性情?但並非人人都能詩。詩之有格律,猶音樂之有律呂。格律固可以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因人而異,即所謂“格無一定”,然而總是有規律的。
格律是詩的語言之規律。普通語言即具有規律,何況乎詩!詩之規律可以自由化,充其極如今之散文詩,而在遣詞用字之間亦自有其格調。故格律與性情,有客觀與主觀之異。兩者能得到辯證的統一始能成其為詩。徒有性情而無格律,徒有格律而無性情,均非所謂詩也。
性情必真,格律似嚴而非嚴,始可達到好處。
二 批評與創作
《詩話》卷一第七則,論及金聖歎與孔尚任。
金聖歎好批小說,人多薄之。然其《宿野廟》一絕雲:“眾響漸已寂,蟲於佛麵飛。半窗關夜雨,四壁掛僧衣。”殊清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