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遇見了我

第五十四章 朝朝朝前走

那地方叫齊哈日格烏圖。

那地方一半沙漠一半草原,地理學上叫戈壁草原。你們一輩子也到不了。

那一年,我在齊哈日格烏圖放羊。那段時光,戈壁占據了我記憶的遼闊空間。

一些感傷的往事,經過多年的沉澱,會變成一種美好的東西;一些美好的往事,經過多年的沉澱,會變成一種感傷的東西。

而一段恐怖的經曆,時間越久遠越覺得恐怖。

那一年,我趕著148隻肮髒的羊,慢吞吞向前走,向前走。

我穿著軍服,肩章上一粗一細兩道黃杠杠,中士軍銜。

一片黃沙土,無邊無際,生著半青半黃的寸草。天地間一片燥熱。

不遠處,有一具慘白的骷髏,比牛小,比羊大,我瞅了好半天,都不知道是什麽。它的姿勢好像活著一樣,趴在草原上,兩個空洞看著我。一群很大的蒼蠅圍著它飛。

這裏與世隔絕,沒有電話,沒有報紙,沒有樹,沒有電,沒有互聯網,沒有人煙……除了天就是地。

中間是孤零零的我,還有一群羊。剛才我說了,148隻。

我擔心自己漸漸被羊同化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一點點忘記了母語,不再會說話……因此,我就經常大聲和我的羊交談。

比如我說:你們睡得好嗎?

羊說:咩———我說:你們吃飽了嗎?

羊說:咩———我有點生氣,說:你們隻會這一種叫法嗎?

羊說:咩———羊呆頭呆腦,是最缺乏靈氣的動物。我就屬羊。我經曆的故事多如繁星,以致許多人不敢輕易相信,認為我是在編造。

作為一個作家,我幾乎沒有想象力。

小時候,我的父母很苦惱,他們認為我的未來一定像土地一樣沉重。

比如,他們指著天上的月亮問我的哥哥姐姐:那是什麽?

哥哥會說:那是黑天的太陽。